詹培忠父子涉讹骗联交所案 詹聘资状清洪作代表 将申请终止聆讯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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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与其儿子詹剑仑等4人,被指为上市公司配售可换股票据时,涉嫌隐瞒秘密“买壳”协议,被控串谋欺诈联交所等罪,今(26日)在沙田法院再提讯。控方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处理,申请获批,案件将于6月16日在区域法院再讯。詹培忠的代表律师指,将会申请终止聆讯,并透露已另聘请资深大状清洪处理案件。

4名被告分两案提控,首案3名被告:詹培忠(75岁、董事)、詹剑仑(52岁、商人)及王蓓丽(65岁,无业)。詹氏父子被控两项串谋欺诈罪,指他们在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间,在香港连同马钟鸿及其他人,串谋诈骗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会、其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涉案时期,詹培忠是亚洲资源控股的大股东,詹剑仑则为主席。

王则被控一项洗黑钱罪,指她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间,在港与马钟鸿处理由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发行4,200万港元的可换股票据。

另一案只涉被告马钟鸿(48岁、商人),他除被控两项串谋欺诈,及一项洗黑钱罪,另被指于去年6月从水路非法入境,并无权限留在香港。因而被控一项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罪。

代表詹培忠的大状另透露,会申请将王蓓丽的案件分开。而代表其儿子詹剑仑的大状在庭上透露,得悉清洪大状曾去信律政司,因此要求控方披露信件内容及律政司回复,又一度要求押后转介程序,要求律政司要先行作出披露。

裁决官指转介与否属律政司的决定,看不到披露如何影响决定,拒绝押后申请,并将案件正式转交区域法院处理。

案件编号:STCC376、338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