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大榄惩教员涉未获授权 向八囚犯供朱古力夹心曲奇及香肠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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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揭发一名时任惩教署一级惩教助理,在驻守大榄惩教所期间涉嫌未获授权而将零食交给八名囚犯,当中包括五包朱古力夹心曲奇及六条香肠。廉署今日(18日)落案起诉该名一级惩教助理,被告已获准保释,以待周四(20日)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惩教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今日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名时任一级惩教助理三项向囚犯供应未经授权的物品,违反《监狱条例》第19条。
涉事两款零食非可供囚犯购买或享用
被告李文杰(55岁),案发时驻守大榄惩教所。他于2022年6月1日获派担任一个饭堂的主管,负责在用膳时间监督囚犯。根据《监狱条例》,被告不得向囚犯供应未经授权的物品,包括食物。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上述日子,未获授权而前后三次将五包朱古力夹心曲奇及六条香肠交给大榄惩教所八名囚犯。
该两款零食并非可供囚犯购买或享用的小卖物品。换言而之,如非被告提供,该八名囚犯在囚期间不会享有该两款零食。
惩教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