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富卫、永明17名前保险经纪 涉傀儡保单呃4300万共17罪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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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前保险代理郭浩良,涉嫌联同其任职上线的妻子,及团队内其他9名代理,以及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的前分区经理及6名前保险代理,串谋诈骗两间保险公司,讹称两个团队合共经手480份保单申请,致公司向涉案代理支付佣金等合共逾4,300万元。
当中郭浩良任职上线的妻子卢彦桦亦涉嫌招揽两间保险公司的代理加入团队,作“傀儡保险代理”,并操作收取涉案佣金的20个银行户口。廉署周二(11日)至周三(12日)落案起诉涉案17人,串谋诈骗和洗黑钱合共17项罪名,他们现时已获准保释,案件明日(14日)将于东区法院提堂。

廉署调查贪污揭17人涉“傀儡保险代理”4,300万元佣金诈骗案。(资料图片)

17名被告年龄介乎22岁至59,案发时分别受雇于两间保险公司,其中10名被告,在案发时为富卫的保险代理,分别为郭浩良、陈家裕、林晓东、林炜杰、颜梓定、黄卓立、胡健良、周玉田、江梓莹及张皓翔。

余下7人则受雇于香港永明,分别为前分区经理郭润芳,及六名前保险代理邓浩麟、杜伟涛、黄莲欣、梁紫颖、毛咏娴及罗雅颖。

上述被告合共被控17项罪名,包括2项串谋诈骗,以及15项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

其中10名被案案发时为富卫保险代理。(资料图片)

控罪指,案发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1月,10名富卫时任保险代理与分行经理卢彦桦,即郭浩良妻子,属同一团队;而香港永明时任分区经理郭润芳案发时是其余6名被告的上线经理。除郭浩良及郭润芳外,余下六名香港永明时任保险代理及九名富卫时任保险代理,均被指为“傀儡保险代理”。

其中一项控罪指郭浩良、郭润芳及6名香港永明时任保险代理,涉嫌一同串谋并与卢彦桦及他人串谋诈骗香港永明,不诚实地向香港永明伪称该6人分别是206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以及导致香港永明批准该等申请并向郭润芳团队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

另一项控罪指郭浩良及9名富卫时任保险代理,涉嫌一同串谋并与卢彦桦及他人串谋诈骗富卫,不诚实地向富卫讹称12名人士,包括该9人,分别是272份保单申请的经手代理,以及导致富卫批准该等申请并向卢彦桦及该12名人士支付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

七名同案被告案发时受雇于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资料图片)

除郭浩良及郭润芳外,余下15名被告亦涉嫌各自与卢彦桦串谋,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由他们所持有20个银行户口内共约4,100万元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有关款项。

涉案大部份保单最终断供

廉署调查发现,卢彦桦涉嫌招揽郭润芳及其他人士分别加入香港永明及富卫,并告知部分人士毋须招纳客户。

上述478份保单申请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险产品。香港永明及富卫批准大部分申请,并向报称经手处理有关保单的15名被告和他们的上线经理,包括郭润芳及卢彦桦,发放佣金、奖金、花红及津贴,分别共逾2,900万元及逾1,400万元。

被指用作收取上述佣金等款项的银行户口,涉嫌由卢彦桦操控。大部分相关保单最终“断供”并告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