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主任涉处理公屋单位调迁时伪造文书及销毁档案 遭廉署控四罪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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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一名房屋事务主任处理两宗公屋单位调迁申请时,涉嫌使用载有虚假批准的文件,讹称个案已获上司批准调迁,并为涉及的葵涌邨租户预留较大单位,随后更在未经授权下,将相关个案的房屋档案销毁。他亦曾涉嫌非法更改社会福利署便笺,以延误处理申请。该房署职员今日(12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4罪,现已获准保释,案件将于周五(14日)在西九龙法院答辩。

房屋署一名房屋事务主任处理两宗公屋单位调迁申请时,涉嫌使用载有虚假批准的文件,以及伪造社会福利署便笺,以延误处理申请。(资料图片)

被告为包文豪(房屋署房屋事务主任,35岁),被控两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一项刑事损坏及一项伪造罪,合共4罪。

控罪指,包文豪在2014年被派驻葵涌邨时,接获该邨一名租户的申请,将其一名亲人加入单位户籍以调迁至邨内另一较大单位。被告须进行评审以核实其申请资格。他在翌年11月底,以两份文件误导房署,讹称一名房署高级房屋事务经理已批准上述调迁及为该租户预留一个较大单位。

他随后再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在未经授权下销毁房署一个关于上述葵涌邨租户的房屋档案。

另外,他在2020年6月被派驻富昌邨时,处理了另一宗经社署便笺(日期为2020年6月16日)转介的调迁申请。他在同年6至7月期间,虚假地更改上述便笺的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意图由他或他人藉使用该便笺而诱使另一人接受它为真文书。

廉署早前接获房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并揭发被告涉嫌藉上述违法行为,掩饰他延误处理有关申请,并在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今日落案起诉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