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廖子文申保被拒 官:曾参与周详潜逃计划难信依期归押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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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之一的男子廖子文,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及藏汽油弹等罪,被判入狱31个月。廖早前向法庭申请保释等候上诉,遭法官即时拒绝,法官彭伟昌今(22日)下判辞解释,称他同意控方说法,指廖曾参与一个周详而有系统的潜逃计划,未必能信纳他能依期归押,亦看不到有任何让廖保释的理由,故拒绝其保释申请。

上诉人廖子文(19岁),承认于2019年9月30日在湾仔一单位内藏汽油弹等,被判囚27月,他并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指他串谋他人保释期间潜逃,被判囚10个月,原审官准两罪部份刑期同期执行,廖最终只须服刑31个月。

廖提出申请时称,若他的刑期能获下调,他或已能出狱,惟控方指,即使廖的刑期可下调,也需服刑至今年12月27日。控方又指,基于廖曾参与一个周详而有系统的潜逃计划,认为未能相信他会依期归押。

彭官认同控方说法,同时亦认为廖对其刑期的计算有误解,亦未见有理由应批准廖保释,故拒绝其申请,但会指示排期主任安排于明年4月28日或以前处理廖的上讯聆讯。

案件编号:CACC 11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