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称因饮酒吸毒欠债 答应收钱向人淋腐液却烧伤自己 囚8年
少年声因饮酒吸毒品等欠下1万2千元债,遂答应为一名在酒吧遇见的男子,帮该男子拿一瓶液体泼向一名少年不相识的陌生人。惟该瓶液体写为通渠水,少年往淋液时甚至未有完全打开瓶盖,在溅伤目标人物时自己也多处烧伤,更在逃走时掉了钱包。他今(20日)在高等法院认罪。法官黎婉姬判刑时指,被告为钱向陌生人行凶,有计划行事,事主的生活因而被毁,判他入狱8年。
任运输工人的17岁黎姓被告,承认一项向他人淋泼腐蚀性液体罪,指他于2021年3月20日,在九龙城一外卖店外,向44岁的男子Khamsong Adisorn淋硫酸浓度达81%的腐液,令他身体受伤。被告曾因涉毒品的案件被判入狱4个月,此外他患有过度活跃症及自闭症。
首作泼液姿势时并无液体流出
控方案情指,事主于九龙城开设泰式烧肉外卖店,案发当日傍晚7时,他在店外处理店务时,被告戴著鸭舌帽走近他,并拿著一个白色瓶作出泼液的姿势,但却没有液体流出,被告才发现未完全打开封,事主意识到瓶内应有腐液,后来被告终开把瓶打开,向事主泼了3至4次。
事主13.5%至14%皮肤烧伤
事主被泼中后,即觉胃部位置似被烧伤的感觉,被告趁机逃走。路人见状报警,并见事主胸口衣物被烧穿了一个约20厘米大的洞,他的短裤亦被溅中,他即把裤脱掉,并用水清洗。事主发现他的面、胸口、及双脚均有受伤。事主之后送院,发现身上有深层的化学烧伤,面、身及手脚被烧伤的面积约为全身皮肤的13.5%至14%,他留医至4月6日才出院。
事发后警方到现场调查。(详看下图)
男顾客认出胶瓶是通渠水
一名男顾客案发时刚巧在现场,他认得被告拿著的胶瓶与他在家使用的通渠水相同,瓶口有装置须先拿掉才可使用。警方在案发附近范围搜查时,发现被告的银包及其身份证。
被告亦被腐液测伤
被告3日后在住所被捕,他并向警方承认因为欠人钱,被要求向他人淋腐液抵债,他犯案时所穿的衣服已丢,他在向事主泼液时,自己的腿、右腹及右手肘及右颈亦有烧伤。政府化验师指被告犯案时所用的通渠水,其硫酸浓度达81%。
买酒精饮料欠债答应犯案
被告被捕后被送到医院,期间接受警方调查时,承认买啤酒及酒精饮料,欠下他人约1万2千元,一名叫“贤仔”的人称可聘用他做点事,便可获5千元报酬。他指贤仔当日给他一瓶液体,并称内里是火酒,叫他用来淋向外卖店外的男人,贤仔事前叫他带备衣服在完事后更换。他逃走时却掉下了银包。他事后没有再联络到贤仔,亦没收到那5千元报酬。他又称,只是在案发前数天在酒吧见过贤仔一次,无其他联络贤仔的方法。被告被腐液溅伤后,亦需作植皮等手术。
案件编号:HCCC 6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