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梁爱诗赴沪国情班 轰港法官不顾国家利益 惹中港矛盾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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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前年6月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提及香港法官要爱国,当时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力挺有关说法,更指法官不愿爱国,则可辞职。事隔一年多,梁爱诗对司法界的意见发表未止。《香港01》记者获悉,梁爱诗去年10月出席在上海举办的“公务员国情班”时,向纪律部队学员表示,香港司法界逾半为外籍人士,法院或行政人员对主权认识不深,没从国家利益考虑问题,引起中港政府矛盾。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梁的言论影响司法独立,而梁爱诗回应记者查询时说,不会就有关批评作回应,梁爱诗说这是“他们的见解”,又称对司法界的意见不会再有补充。

梁爱诗在去年10月一节公务员国情班中,质疑司法界无从国家利益考虑问题。

前大律师公会主席汤家骅、律师会会长熊运信均表明不认同有关说法,认为回归以来,法院并无忽视国家利益,如有关国家主权的判决,质疑所谓“国家利益”是否执政者利益,影响司法独立。汤家骅更担心梁的言论会影响执法者与司法者间互信,动摇社会对法治的信心。

早在90年代回归前夕,内地政府已举办国情班予公务员参与,2010/11年度施政报告更表明,加强公务员的国情认识。据公务员事务局统计,由2011年至去年,全港约16万名公务员中,已有6万4千多人次曾参与国情班或《基本法》培训班。

去年10月在上海举办的国情班,学员有房屋署、食环署等文职公务员,亦有纪律部队人员,前律政司司长、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担任讲者,以《基本法的理念和实践》为讲题,用普通话主讲。

《香港01》取得当时教材,显示她先介绍《基本法》由来,其后开始评论本港司法界对《基本法》的看法,直指因香港奉行普通法,与内地实施的法制不同,故法律界对《基本法》持不同见解,即使法院已作决定,部分人仍不接受,如人大常委会在终审法院提请下释法。

梁爱诗在教材中,直指对司法界的质疑。

梁爱诗更在纪律部队执法人员面前,对司法界提出质疑,指司法界中过半是外籍人士,无论法院或行政人员,对主权认识不深,只懂以普通法原则处理问题,没从国家利益去考虑,如在司法互助及主权豁免方面的案件,引起中央与特区的矛盾。

若“国家利益”是指执政者利益,则是把政治卷入法庭,有违司法独立原则,如同“逼球证下场踢球”。
香港律师会会长熊运信
熊运信(资料图片)

香港律师会会长熊运信对梁爱诗的意见有保留,认为“国家利益”在法律上无清晰定义,法庭难以跟从。若“国家利益”是指国家主权,2011年“刚果案”,牵涉主权豁免问题,终审法院当时向人大常委会提请释法,已属虑及“国家利益”,亦未见曾有不考虑“国家利益”的判决。

熊运信续指,若“国家利益”是指执政者利益,则是把政治卷入法庭,有违司法独立原则,如同“逼球证落场踢球”。他又称全球不乏国家奉行普通法,如英国、新加坡等,可见普通法有维护国家利益的元素。

梁爱诗身为前律政司司长,说话具份量,在纪律部队面前提出对司法界的质疑,会令执法者和司法界产生嫌隙,动摇社会对法治的信心。
前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汤家骅
汤家骅指,回归以来,未见有判决和国家有矛盾。(林振东摄)

前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基本法》第8条确立沿用回归前法律,包括普通法,而普通法制度有不容扭曲的观念,就是维护国家主权,并非政权利益,“法庭一直维护国家主权,如烧国旗的人会被定罪,无见过有判决和国家有矛盾。”

汤家骅称虽认同梁爱诗指,普通法和《基本法》有不协调,但有争议时,香港有司法覆核及提请人大释法的制度来处理。他又强调香港司法界人士不论中外,都跟从司法独立原则办事,不认为外籍司法人员有问题。他担心梁爱诗身为前律政司司长,说话具份量,在纪律部队面前提出对司法界的质疑,会令执法者和司法界产生嫌隙,动摇社会对法治的信心。

梁爱诗称不会就有关批评作回应。(资料图片)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谭耀宗指,梁爱诗熟悉司法界情况,对于她的个人意见,没有特别评论。他又指法官要按照《基本法》办事,而《基本法》便是国家利益。

曾参与数次国情班的纪律部队人员总工会主席麦锦辉指,自己并非司法界人士,不评论梁爱诗的见解,但不认为会伤害司法界与执法者互信,“执法者做的事是,你给法例我,我去执行,让法庭独立处理。是否合理,不属于纪律部队业务范畴。”

除了薪金吸引,如房屋资助等公务员福利也是政府工的一大吸引点。(资料图片)

公务员事务局回应指,港府对国家事务培训采取多元化培训模式,内容涵盖《基本法》及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外交等各方面的历史、形势、政策及最新发展,公务员在课程中会提问,并与讲者交流意见。而除当局外,各部门亦会安排国家事务培训课程。但由于未能知悉本网提及的课程详情,故未能就该课程提供进一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