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在反修例运动期间在警署外被斩伤 指警方违反法定责任索偿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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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在反修例运动期间,葵涌警署对面的巴士站,遭3名反警察的蒙面人士斩伤。警员认为警务处有疏忽及违反法定责任之嫌,昨(29日)入禀高院向警务处处长索偿,但无透露具体索偿金额。

原告是何耀威(译音),被告警务处处长,并由律政司司长作代表。

入禀状指,袭击事件发生于2019年8月30日,何在葵涌警署对面的巴士站,被3名蒙面人士袭击致身体多处受刀伤。他指该3人疑为反修例事件中反对警方的人士,认为警务处有疏忽及违反法定责任之嫌,故要求赔偿。

资料显示,何是驻守葵涌警署警员,当日下班离开时被斩伤手臂、背及肩膊等部位。警方曾悬红60万港元通缉3名刀手。

案件编号:HCPI 21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