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冲突中受伤警员 指警方错估形势致其受伤 向警务处处长索偿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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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新城市广场于2019年7月因反修例运动发生警民冲突,3名男子期间与其他示威者用雨伞等袭击两名警员,其中一名警员更因此多处骨折,3男其后被捕并被裁定暴动罪成被判囚。两名受伤警员继早前入禀向三名被告索偿后,其中一名警员昨(11日)再入禀区域法院,向警务处处长索偿,但未有列明索偿金额。

警方寡不敌众遭示威者包围

原告为张历恒,被告为律政司司长代表的警务处处长。入禀状指,张和其他同僚于2019年7月14日到沙田新城市广场第一期三楼,恢复秩序。但由于被告在指派张到场前,未能正确评估现场情况,导致警方寡不敌众,遭示威者包围,使张遭到殴打致面部、身体和眼睛受伤,故向被告方索偿。

案件编号:DCPI 2256/ 2022

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广场发生警民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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