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涉合力强奸菲佣 妻向事主说sir like you 夫付150元著封口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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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夫妇涉嫌性侵家中女菲佣,他们疑赤著身子著女佣一同上床,女佣拒绝后,妻疑向女佣轻声说:“Sir like you.”然后著女佣入主人房,并协助其夫把女佣强奸,之后其夫向女佣支付150元,要她保密事件。两夫妇被控强奸及教唆强奸等罪名,案件今(8日)在高等法院开审,主控官在开案陈词透露,男被告被捕后认曾与女佣曾发生性行为,但称这是金钱交易。

女被告被控协助及教唆强奸罪

男被告陈暹德(48岁),和女被告黎芷珊(36歳)。男被告被控于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桥洪福邨洪溢楼某单位,企图强奸和强奸X,女被告被控于同日同地,协助和教唆男被告强奸X,以及非礼X。

男被告陈暹德否认强奸及企图强奸家中女菲佣。(朱棨新摄)

女事主X今在屏风后作供,她案发时约30岁,她供称她已婚并育有子女。2017年11月来港,为被告一家工作,包括照顾两被告的8岁女儿和1岁半儿子。当时她和两人的女儿居于同一房,儿子的睡床则放在主人房。

两被告赤裸在床著X也上来

控方开案陈词续指,案发日晚上11时许,X在主人房照顾幼子入睡后,准备离开,女被告却掀起被子,著她上床,当时两名被告均全身赤祼。X拒绝,并返回她的房间,惟女被告走入X的房间,轻声谓:“sir like you。”X仍拒跟女被告主人房,女被告遂捉X的手腕,称:“pay money。”又因X拒绝其要求而发怒。

X曾向女被告求救但未获理会

控方指,X最终走入主人房,即遭男被告抱至床上,男被告脱去X的衣服,摸她的胸和私处,继而吻她的私处。男被告曾当试与她性交,但他仍未准备好,X曾向女被告求救,但未获理会,女被告甚至扫了X的右胸一下。

两名被告:陈暹德和黎芷珊否认强奸及非礼等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开讯。(资料图片)

女被告鼓励及协助男被告犯案

女被告之后替男被告口交,男被告继而在未有使用安全套下把X强奸,并在她体内射精。控方指,虽然男被告强奸X,但女被告的部份行为,鼓励和协助了男被告犯案,包括试图把X拉入主人房,和替男被告口交。

男被告事后付150元著don't tell

男被告侵犯X后著她洗澡,又走入X的房给她150元,并说:“Take this, but don't tell.”X事后在WhatsApp 把被性侵事件告知一名朋友,其后在友人陪同下报案,法医替X检验时,在其阴道内发现男被告的精液。控方指,女被告曾透过Messenger 著X不要把事件告知他人,包括X的丈夫。

男被告称是金钱交易

警员于2018年1月22日拘捕两被告,男被告警诫下称:“我无强奸佢。”两名被告和警员进行录影会面,男被告在会面中承认曾和X性交,但只是金钱交易,否认强奸。女被告则称,洗澡后见到赤裸的X从主人房走出来,男被告则赤祼躺在主人房的床上。女被告在会面中否认教唆强奸。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CC1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