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团体到政总请愿 吁修例规管Uber 称累的士业每日失千万生意
继西北区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昨日(18日)举行记者会,质疑当局打击白牌车不力。有组织号称代表45个的士团体及香港的士前线司机大联盟,今日(19日)到政府总部门外请愿,声言要声讨上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纵容”非法白牌车。
在场的数名团体代表更将矛头指向召车平台Uber,称要求当局修例取缔有关平台,还的士司机一个公道。
Uber 发言人表示,一直致力与业界代表及政府合作,共同推动网约车普及化。现正积极与的士业界合作,深信能携手以创新科技推动香港的士业发展。
▼45个的士团体代表请愿要求取缔Uber▼
称的士业每日因Uber损失2100万元
今日代表45个的士司机团体到场请愿,西北区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主席黄永忠表示,终审法院已于2020年裁定Uber司机载客取酬属违法,斥上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纵容,致Uber于本港继续发展。他称,的士行业因此每日损失2,100万元生意,损失惨重,要求政府拨乱反正。
黄称,Uber及其关连公司在香港经营,却未向税务局登记,过去6年涉及20亿元,并忧虑在无法律规管下,港人的私隐资料、地理信息等,有可能经Uber海外的伺服器流出。
黄永忠︰曾向警方举报
黄表示,曾于2月乘搭Uber白牌车后,向警方举报白牌车司机背后的Uber协助非法经营。但他称,警方当时回应称无相关法例检控有关平台,只能控告违法司机。他引述对方当时向他称︰“唔好意思,法例上好多疏漏,好难执法”。
吁李家超调查Uber
黄又称,外国有媒体曾揭露,Uber曾与外国官员有秘密交易。黄说,当局有必要调查,该公司有否在港重施故技,以金钱利益影响相关官员或职员,期望特首李家超可立案调查。
其后有2名政府职员,分别代表政府接收请愿信。团体及在场的数辆的士随后散去,驶离政府总部门外。
运输局︰法例并无禁止任何人安排出租汽车服务
运输及物流局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52条规定,任何人士不得驾驶或使用汽车;或容受或允许他人驾驶或使用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除非该车辆符合《条例》订明的若干条件,例如领有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即属违法。
现时法例并无禁止任何人透过其他人士或机构,包括“网约”车出租平台,安排出租汽车服务。政府亦欢迎利用新科技,包括使用互联网或流动应用程式召唤/预约合法的交通服务,惟在使用新科技或新平台的同时,必须遵守现有法规,保障乘客的安全及利益、确保道路的有效使用,以及确保现时有超过九成市民使用的公共交通系统,高效可靠及长远健康发展。
警方有针对性执法行动打击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
发言人续指,政府一直十分关注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的情况,并采多管齐下的方式,包括执法、教育及宣传,打击有关非法活动。执法方面,警方一直采取针对性执法行动,以及对接获的转介和投诉个案展开调查和跟进行动,打击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活动。为加强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罪行罚则的阻吓力,以及对乘客和道路使用者安全的保障,运输署就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罪行的罚则进行检讨。
运输局表示,的士提供不可或缺的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社会亦殷切渴望有高质素的士服务。政府已就一系列提升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质素的措施,包括上述提高利用汽车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罪行罚则的建议,于本年4月咨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和交通咨询委员会的意见。政府现正进行有关的修订法例工作,并会适时提交予立法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