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手机阵末日 港府拟修例限放最多2部 研禁司机行车时笃手机
过往不时可见的士司机于车头放置多部电话,以便透过不同召车平台“抢单”载客,曾有网民揶揄犹如驾驶战斗机,情况不时引起争议。运输及物流局与运输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就提升道路安全提出若干修例建议,包括禁止司机于车头放置多于两部电话或任何流动通讯设备,并限制设备显示屏的对角长度不可大于18厘米(约7吋),新例适用于各类车辆司机,并非只针对的士。
当局文件更进一步透露,稍后会再就新例拟定细节,方向包括研究是否禁止司机在车辆移动时“笃机”,以触碰方式操作流动通讯设备等。一旦违反规例,当局建议可由警务处发出45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若案情严重,则交由法庭处理,最高可判罚款2,000元。
运输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留意到近年有部份司机于驾驶期间,在仪表板上放置多部流动通讯设备,市民十分关注。当局指,理解部份司机,包括一般市民和运输业界,都有实际需要使用流动通讯设备,例如获取导航、实时交通及空置车位等资讯,但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规管司机驾驶时使用流动通讯设备安排。
运输署今年5月至6月,曾向业界及持份者咨询相关意见,包括汽车及公共运输业界、物流运输业团体、医学团体、的士及商用车召唤服务营办商、流动应用程式开发商等,普遍支持立法加强规管驾驶时使用流动通讯设备,当中较多数认为,可准许最多放置两部流动通讯设备,并建议驾驶时应只可使用语音控制,而不可触控流动通讯设备。
限设备屏幕最多约7吋大 最多放两部
当局就此建议,包括电话在内的流动通讯设备,不可放置多于两部,其显示屏对角长度亦不可大于18厘米。另外,放置地方亦有新建议,条例拟规管任何放置在司机座椅前面,和司机坐在司机座椅时可看到(无论是直接看到或是经反射后看到)的流动通讯设备,相关设备均不可影响或阻碍行车视线。
当局续指,在考虑执法的可行性及聆听持份者意见后,会再拟定细节,以及是否禁止司机在车辆移动时,以触碰方式操作流动通讯设备等。
违者罚450元“牛肉干” 严重者可罚2,000元
至于违反规定的罚则,当局建议罚则与驾驶时手持流动通讯设备相同,警务处可发出45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若案情严重,可交由法庭处理,最高可判处罚款2,000元。
新登记巴士须全车安装安全带 乘客未佩戴可罚5000元及监禁3个月
当局又建议,将强制安装安全带的要求,涵盖至新登记的私家小巴和货车后排的乘客座位、公共巴士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以及特别用途车辆的司机和乘客座位,如有关座位已装设安全带,乘客必须佩戴。
新例之下,意味巴士乘客必须强制佩戴安全带。按当局建议,如果车辆没有安装安全带或乘客不佩戴安全带,最高可判罚款5,000元和监禁3个月。当局强调,司机和乘客佩戴安全带后,在迎头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伤的机会,分别减少约四成和七成。
拟要求私家车载7岁或以下儿童 必须用儿童座椅
另外,当局亦建议收紧私家车使用儿童汽车座椅的规定。根据现时规定,2岁或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认可的儿童汽车座椅。当局认为,仍有空间进一步提高使用儿童座椅的法例规定,建议无论在前排或后排乘客座位,私家车内7岁或以下的儿童乘客,除非身高已达1.35米,否则必须使用儿童汽车座椅;年满8岁或身高已达1.35米的乘客,则须佩戴一般的安全带,或使用儿童汽车座椅。
至于违反规定的罚则,当局建议采用与现时规定相同的罚则,警务处可向司机发出23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若案情严重,可交由法庭处理,最高可判处罚款2,000元。
目标2023年向立法会提修例建议
文件指,运输署将于今年7月和8月就有关立法建议咨询道路安全研究委员会、道路安全议会和交通咨询委员会,并与警方商讨执法细节,目标是于2023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上述的法例修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