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高层被勒索50万案 事主哭称妻看报道后走咗 现只想寻妻回家
已婚女子涉勒索连锁食肆集团高层50万案续审,男事主X今(7日)在区域法院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女被告一开始已表明要求“包养”,但X强调,他只提及“养”,即每月“定额定息”约2至3万元,并非“无底深潭”。他作供时又饮泣称,其妻看到本案报道后“走咗”,X说:“我喺证人嚟架,唔系嚟俾你审判!”又说:“我想揾番我最爱嘅老婆返屋企。”X下午作时要求今日内完成其盘问,并称要向娘家的人认错及求情,惟法官最终还是把案押后至明天,但准明天稍迟开庭以让X处理家事。
认提供经济支持是与被告关系的基础
男事主X今接受辩方律师盘问,律师指女被告黄莎莎(31岁)一开始已向X表明,她要求X“包养”,X同意,但X称他只提及要“养”她,并解释所谓“养”,是指“定息定额,一个月两万3万咁”,即是有限度的“生活费”,而非“无底深潭”。X自言当时感受到,他向被告提供的经济支持是两人关系的基础。
女被告仰慕X因其成熟及安全感
X又称,记得被告曾向他提及,她9岁由内地来港,父母辈经济条件不好,她与母亲、弟弟同住公屋,对于被告不是与丈夫同住,并与丈夫关系不好,X称没有印象,但他同意被告曾说过仰慕成熟男士,仰慕他也是因为其成熟及能给予她安全感。
X哭称妻子看报道后走咗
辩方律师又问及X过去的一些经历,X一度哽咽说:“我年纪大喇,我老婆走咗,唔知喺边度,我想番屋企,想接佢番屋企。”又激动地指:“我喺证人嚟架,唔系嚟俾你审判!”他多次重复:“我想揾番我最爱嘅老婆番屋企”。他解释指,他妻子昨天在看过相关报道后便“走咗”,他自言现在脑袋“一片空白”,只想回家。
被告黄莎莎(31岁),被控于去年9月10日至10月6日之间在香港为使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他人遭受损失,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X交出港币50万元。
辩方指被告发生性行为后曾表示不满
辩方下午指,两人于2021年2月曾一起到酒店用膳,之后被告感到很累及头晕,便到酒店房休息,之后X便将被告推倒在床上,X对此表示仅记得曾提议一起上房间休息。X另不同意被告当日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发生性行为,但同意被告事后有表达不满。辩方续指,X知被告不满后称会照顾及包养她一世,要求被告不要报警,X否认。
X称要向娘家认错及求情
辩方其后指由于盘问尚须约两小时才能完成,建议押后至明早续。惟X反对,自言想“早啲番去”,因为要亲自载妻子回家,并亲自向“娘家人认错、求情”,直指现在是“黄金时间”,故不希望明天一早又要到法庭作供。法官最后决定将审讯推迟至10点30分续,以让X处理个人事务。
案件编号:DCCC 114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