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高层疑遭女职员勒索50万 每月交欢 觉对方死缠欲疏远被索款
连锁食肆集团高层与女职员发展亲密关系,更每月开房,惟高层后来担心若事件曝光会影响公司,遂与女方疏远,女方却涉嫌向高曾索偿50万元。女方否认指控,案件今(5日)在区域法院开审。高层作供时透露,其食肆去年共有12分店,有零售店和批发业务,形象深入民心,更有上市计划,而他与女被告交往后觉对方死缠烂打,认为她最终只想要钱,便与她疏远,女方却指他:“当佢系鸡”,要求20万元,否则告他强奸,后更加价至50万,又指他夺走其初夜,惟高层翻查过女被告的履历,发现她报称是已婚人士。
女被告黄莎莎(31岁),否认一项勒索罪,指她于去年9月10日至10月6日,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男事主X交出港币50万元。法庭有为男事主X颁下匿名令,传媒不得披露其身份。
X透露其形象会对公司品牌造成影响
X今在屏风后作供,他称是香港一连锁食肆集团的高层,其公司于1982年开第一间餐厅,直至去年共设有12间分店,旗下另有开设零售店和批发等其他业务,公司未来亦有上市计划。他又称其公司形象深入民心,其个人形象亦会对公司品牌会造成影响。
每次发生关系后会给被告5千元
X供称,他在工作时认识被告,二人关系较其他同事密切,平日经常电话联系。至去年2月10日,2人到酒店午膳后,便到酒店房间发生性行为,X离开时将5000港元放入被告手袋,被告没有任何反应。被告去年3月离职,两人每个月均会到酒店相会,X每次发生关系后均会予对方5000元,最后一次发生在去年7月21日。
觉被告死缠烂打最终想索取金钱
X称,他因担心两人的关系会影响公司信誉及家庭,要求被告不要公开两人关系,并删除了二人在WhatsApp的对话纪录,惟被告不肯。X称知道被告会在其入睡时偷拍他,又对他死缠烂打,常发短讯指:“我系你情人,你唔睬我,好hurt”。X认为被告最终目的是索取金钱,欲疏远被告。
指被告曾扬言要告X强奸
X指去年9月,被告向他索款20万元,否则会告X强奸,令X“名都冇埋”,后来更加价至50万元,X自言感到很大压力,又很担心,一味以“拖字诀”处理,最终决定报警求助。
游车河时曾说我养你
X指被告又指他曾表示会“包养佢”,X称因一次“游车河”时,曾说过:“你做我女朋友啦,我养你。”X指被告当时回应:“我系你情人,你包我一世啦”、“咁即系包养我啦”,X听罢指:“包养你一生一世坐的士。”X解释指,当时两人均感到很开心、进取,感觉“讲咩都得”,又指被告平时“讲多几次就当真,当我同意”。
声称被夺处却报称已婚
主控之后在庭上读出X及被告的部份讯息,被告曾称:“我嘅初夜,我一世不能忘记”、“你夺走我个处”等。X即指被告在说谎,因为被告在履历上报称她已婚。
案件编号:DCCC 114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