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名人遭淫片勒索200万 闻陈冠希感害怕 “男主角”囚6年1月
女名人年轻时与男子拍下裸照及性爱片段,多年后却被人以这些资料勒索200万元,女名人虽已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阻资料公开,惟勒索者却提及2008年艺人陈冠希,女名人闻言后感威胁及害怕最终报警,并揭发另一涉案人正是女名人性交片中的“男主角”。两男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勒索及欺诈罪成,法官今(1日)判刑时,直斥两男利用性爱片进行勒索,有机会摧毁女事主的工作和前程,属加刑因素,且案件中涉欺压及冒犯事主,勒索金额更达200万之多,终判片段的“男主角”入狱6年1个月,及勒索者则判囚5年7个月。
法庭颁下严格禁令禁公开女事主身份
法庭在此案开审前罕有地颁下非常严格的禁令,禁止任何人包括传媒,发布任何相当可能致使公众识别女事主的资料,包括不限于其姓名、地址、职业、案发地点、及被告与事主的关系等。两名被告亦以代号W.Y.L.M.及K.D.D.H.表示,他们坐在犯人栏时亦有纸张遮挡,免公众席看到两被告的容貌,女事主亦被安排在屏风后作供。
首被告欺骗女事主已把性交片段删除
首被告W.Y.L.M.,及次被告K.D.D.H.否认一项勒索罪,指他们在2019年7月31日至去年1月2日期间,以恫赫方式要求女事主X交出港币200万元。首被告W.Y.L.M.另被控一项欺诈罪,指他于上述时段,欺骗X他已将他与X的性交片段、X的裸照交予X后,会向X提供删除资料的证据,兼不会保留资料,诱骗X交出200万元。
身负勒索及欺诈罪的首被告W.Y.L.M.终被判囚6年1个月;而只被控勒索罪的K.D.D.H.则被判5年7个月。
官斥两被告行为残酷
法官判刑指,两男为了金钱得益令事主感到焦虑及忧心,而他们利用性爱片进行勒索,有机会摧毁事主的工作前程,实属加刑因素。法官亦斥两人行为残酷,更涉欺压及冒犯事主,而被告保留有关片段,令事主有再被勒索的风险,亦令她饱受折磨,另考虑到涉案金额达200万之多,最终作以上判决。
女事主认年轻时与首被告拍下片段
案情透露,首被告多年前曾拍下与女事主X的性交片段,及X的裸照,女事主作供时亦承有此事,但称只属私人用途,没想过多年后会被人用来勒索,直言十分伤心,又自责年少无知时,竟让对方拍下这些资料。
提陈冠希事件感威胁及害怕
她在遭人勒索后,曾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以禁两被告公开资料,惟次被告却回应称,他们虽会遵守禁令,但难保有无法预料的情况出现,如电脑被盗或被骇入,更提及2008年的陈冠希事件。X因此感到被威胁及害怕,认为次被告暗示如果她不买回资料,便会流出相关资料。
女事主申请禁制令后,被告曾向律师表示已删除了相关片段,惟后来却在首被告的背囊中搜出的USB中,发现该些声称已删除的资料,及一些与X有关但从未披露的资料,首被告因而被裁定欺诈罪成。
陈冠希与多名女星曾涉淫照事件
2008年有匿名网民于香港讨论区发布大批淫照,相中主角疑似是陈冠希及多名知名女星,随后淫照愈爆愈多。陈冠希承认是电脑维修时意外流出,并非他本人泄密。据悉,陈在维修电脑时,被维修员暗中抄录了硬碟上的资料,包括该些照片及片段,该些资料后来落入不同人士手中,并在网上疯传。事后陈冠希一度避走美国及宣布无限期退出娱乐圈,沉寂一段时间才复出。涉及事件的多名女星事业亦大受影响。
涉嫌流出照片的男子史可隽,最后被裁定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成,被判监8个月零15日。
案件编号:DCCC 2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