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代办旧楼消防工程 专家指助解决业权、审批时间长问题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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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修例赋权消防处和屋宇署等代办旧楼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下周二(5日)起进行公众咨询。消防顾问梁锦得认为,是次修例有助解决业权分散、业主失联、执法欠弹性、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估计政府会从现有资助计划拨款介入工程,令纳税人无可避免要承担部分费用。有区议员希望当局缩短程序至一年,也要清楚交代挑选大厦的门槛。

油尖旺区议员许德亮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如大厦没有水缸、花晒系统、出路指示灯、防烟门等,政府会发出消防安全指示。他表示,近年油尖旺区已有约1,600座大厦无法符合消防安全指示要求,但不少“三无大厦”的居民属长者、㓥房户或租户,其中20多座大厦因被政府控告而曾向区议员求助。他称,要解除消防安全指示也要花上两三年时间,经消防处、屋宇署及水务署互相批核图则,故赞成政府今次修例介入,亦希望当局清晰交代挑选大厦的门槛。

他建议,如政府发出消防安全指示后,业主在九个月至一年仍未回应,政府应介入,落区咨询业主意见,而非“检控完再检控”,有助节省金钱,也期望处理程序缩短至一年内完成,切勿三个政府部门各自为政。

消防顾问:解决业权、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

消防顾问梁锦得在同一节目表示,目前旧楼工程首面对困难是业权,部分业主不愿意支付费用,或是不愿意让工程人员进入单位加改工程。除了消防设施,他指出旧楼供电系统也出现问题,要增加后备电源,提升系统至安全标准,涉及费用相当庞大。

他认为,面对不少旧楼的业主已老迈或因移民而失联,执法上也欠缺弹性,设计上审批亦花三四年时间,拖迟工程,政府介入有助提升楼宇消防安全。

被问及政府会否难以追收费用,梁锦得认为,纳税人无可避免要承担部分费用,但认为政府设资助计划,由政府拨款进行消防工程,但因业权分散,令工程无法进行,倘改为政府推行,相信最终从资助计划中拨款,再酌量向业主收取余下费用。至于政府计划为200至400座大厦代办工程,他认为不足以应付实际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