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冲突|厨师参与湾仔暴动 官指角色鲜明判囚43个月
政府于2019年10月5日午夜实施蒙面法,翌日有示威者在湾仔堵路和纵火,亦有人用钻地车破坏路面等。一名当场被捕的厨房经理早前承认暴动及使用蒙面物品罪,辩方求情指被告本打算到海洋公园游玩,但遇上示威时,受群众气氛的影响下加入。法官今日(30日)判刑指,香港是法治社会,和平及安宁的社区不容出现无故的暴力,和针对执法者的行为,认为被告站在前线目睹情况仍掘砖,角色鲜明、主动,终判他囚43个月。
被告陈振羚,案发时31岁。庭上透露被告在保释期间曾3次违反宵禁令,至2021年12月第三次违反该令,遭撤销保释,一直还柙至今,其5000元保释金今日被全数充公。
辩方求情指被告受群众气氛影响参与游行 并协助掘砖及拿砖
案情指,大批示威者于2019年10月6日下午2时许在铜锣湾、中环游行,惟示威者之后四散,有示威者于轩尼诗道及杜老志道以雨伞作掩护,并拆走铁栏,把砖块抛掷在地上。由于有人放火点燃烧杂物,警员遂在史钊域道与轩尼诗道交界设立防线,估计现场约有 500名示威者在轩尼诗道集结。
双方对峙期间,示威者向警方掟汽油弹,有示威者用钻地车破坏路面。片段显示,被告曾拾起砖块走向马路,并在示威者伞阵的前线出现。而在事件中有两名记者亦被掟中著火,警方最终在坚拿道西制服多人,包括戴上护目镜和防毒面罩的被告。
辩方求情指,被告当日打算到海洋公园游玩,但遇上示威无法前往,终在群众气氛的影响下参与游行,并协助掘砖及拿砖。
法官指暴动规模大 有500人聚集
法官王诗丽判刑指,香港是法治社会,和平及安宁的社区不容出现无故的暴力,和针对执法者的行为。她又指涉案暴动规模大,有500人聚集,并无视警方警告,更连番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包括叫口号、掘砖块、用强光等,更至少掷出14枚汽油弹。
王官亦指,汽油弹杀伤力大,会祸及他人,而事实上击中两名记者,致他们身上著火,而事件也令公物被毁、交通瘫痪。虽然辩方称被告非事先预谋,但他身穿黑衣黑裤,又站在前线目睹情况,仍选择掘砖,其角色鲜明主动,扣除其认罪的折扣后,终判他囚43个月。
案件编号:DCCC 283/2020
2019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后,多区出现示威及冲突。(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