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冲突|厨师去不成海洋公园参与暴动 官指是对抗者押后判
政府于2019年10月5日午夜实施蒙面法,翌日在港九多区引发连串暴力冲突,有示威者在湾仔堵路和纵火,亦有人用钻地车破坏路面等。一名当日在现场被捕的厨师,今(22日)在区域法院承认1项暴动和1项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他求情时指,当日原本想去海洋公园,却未能成行,途经现场时受气氛影响而犯案。法官指厨师曾站伞阵前线,表明自己是对抗者,或会采较高量刑起点,把案押后至6月30日判刑,被告须继续还柙。
被告曾3次违反宵禁令
被告陈振羚,案发时31岁。庭上透露被告在保释期间曾3次违反宵禁令,至2021年12月第三次违反该令,遭撤销保释,一直还柙至今。
2019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后,多区出现示威及冲突。(详看下图)。
估计当日现场有500示威者
案情指,大批示威者于2019年10月6日下午2时许在铜锣湾聚集,并游行至中环遮打花园。惟示威者之后四散,在多个地方纵火和放置路障等。当时湾仔的轩尼诗道亦被占据,交通严重瘫痪。有示威者于轩尼诗道及杜老志道以雨伞作掩护,并拆走铁栏,把砖块抛掷在地上。由于有人放火点燃烧杂物,警员遂在史钊域道与轩尼诗道交界设立防线,估计现场约有 500名示威者在轩尼诗道集结。
有示威者用钻地车破坏路面
示威者后退,并向警方防线掟汽油弹,警方则施放催泪弹驱散。示威者及后再组成伞阵,与譥方防线对峙。双方对峙25分钟左右,其间示威者向警方防线投掷约8枚汽油弹,亦有示威者用钻地车破坏路面。片段显示,被告曾拾起砖块走向马路,并在示威者伞阵的前线出现。
两记者被汽油弹掟中著火
警员于下午5时50分左右推进,示威者遂向铜锣湾后退,并续向警员掟汽油弹,两名记者亦被掟中著火。警方最终在坚拿道西制服36人,包括被告,当时他戴上护目镜和防毒面罩。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案发日原本前往海洋公园,却未能成行。途经现场时,受环境影响而犯案。辩方强调,被告非领导者,只是参与者,他持砖只是用来堵路。被告现已感后悔,请求法官轻判。辩方亦呈上同一暴动事件其他被告的案件,供法庭参考,望法官就暴动罪采纳监禁39个月为量刑起点。惟法官表示,有意以39个月以上作考虑。
案件编号:DCCC 28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