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3人暴动罪成囚3年成首例 警︰欢迎裁决反映案件严重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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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发生的旺角骚乱,警方其后拘捕多名参与者,其中1女、2男昨(1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成,今早各被判入狱3年,成为回归后首宗案例。警方表示欢迎有关裁决,指充分反映到案件的严重性,当晚执勤的警务人员中,有不少于103人接受治疗,警方重申不会容忍任何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力行为。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陈纯青在法院外回应裁决。(郑子峰摄)
旺角骚乱距今已1年多,律政司事后以暴动罪起诉部份示威者,为回归后首次。(资料图片/陈焯𪸩摄)

警︰当晚逾103执勤警受伤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陈纯青在法院外回应裁决时表示,本案是旺角骚乱中,首宗以暴动罪被定罪的案件,充分显示到案件的严重性。又指如法官所言,他严厉指责有关行为会使人性命受严重威胁,本案中无人受伤实属幸运。惟陈纯青指出,当晚有不少于103名于当晚执勤的警务人员需接受医疗服务。

他重申,警方面对再大的困难,都会坚定不移紧守岗位,不会容忍任何破坏社会安宁的暴力行为,必会果断执法。

法官︰刑罚须具阻吓性 以防重演

法官沈小民判刑时形容3名被告为“暴徒”,指当晚有20多人向警方投掷玻璃樽等物品,明显欲令警员受伤,一旦暴力蔓延,情况随时失控。法官又指,无论当晚是何种原因,暴动人士行为极之严重,故要判阻吓性刑罚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名被告:港大女学生许嘉琪(23岁)、男子麦子晞(20岁)及厨师薛达荣(33岁),三人均没有案底。他们被控于去年2月9日凌晨,在弥敦道北行线近豉油街一带参与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