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黄台仰感痛心 指社会应反思为何青年愿付大代价
去年初旺角暴动案,三名示威者暴动罪成,今天在区域法院被判囚三年,三人考虑上诉。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黄台仰亦有到庭听审,他在裁决后回应指,三人与本民前成员是朋友关系,如果对方提出要求,组织会作支援。黄台仰被记者问到刑期是否过重、法官形容三人是暴徒,以及会否担心影响他本人的案件,黄台仰一概表示不便评论。他指出,社会更应反思年青人为何愿意付出大的代价走上街头,“不只聚焦在此三名年青人身上,问为何裁决咁重,应要思考为何他们愿意用代价大、相对激进的方式走上街头,背后原因才是社会、政府、每个港人应要反思的问题。”
到场声援的亦有几名中年人,一名女士称虽不认识案中三名被告,但认为他们是想表达对政府不满,被判囚三年是过重。
港大学生会长:会为许嘉琪争取休学三年
港大学生会会长黄政锝表示,不评论案件的判决及刑期,但强调去年旺角骚乱案的背后成因,是因为市民不满食环署人员选择性执法,而至对整个政府不信任所引致,即使参与者被定罪,都未有解决问题。他认为参与者决定走上前线,必会预视自己承担法律风险,故不会担心案件被告被判暴动罪成,会影响学生会及年轻人日后参与社运。黄指,未来校方纪律聆讯委员会会就港大女学生许嘉琪的情况召开会议,届时学生代表将会积极争取许可以延长休学3年,希望她出狱后能于港大继续学业。
杨岳桥:判决不是灵丹妙药
公民党杨岳桥表示,暴动罪最高判监是十年,认为三名被告判囚三年,刑罚轻重与否,仍有演绎的空间。他表示,尊重法庭决定,但认为有关判决不是灵丹妙药,无法解决社会对于现状不满的声音。
梁美芬认为判刑不算重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暴动罪最高判监是十年,但区域法院最高只可以判刑七年,因此认为今次判刑并不算重。她认为对年轻的参与者来说,是沉重的教训,并能向社会发出清晰讯息,故意破坏社会秩序,并有机会伤害他人的行为,将要负上严重的刑事责任。
三名被告分别是23岁港大学生许嘉琪、20岁学生麦子晞及33岁厨师薛达荣,控罪指他们在去年二月九日,在弥敦道北行近豉油街一带参与暴动,是旺角骚乱中首宗暴动罪罪成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