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师学会倡降低强拍门槛 只需集齐66% 容许小业主3个月内交吉
特首林郑月娥在任最后一份《施政报告》提出降低强拍门槛,测量师学会今日(22日)发表研究报告指,大部份业主在反对强拍时,纯粹因为估价而反对,故认为大部份业主均赞成重建,故建议将“三无大厦”和楼龄60年或以上的大厦强拍门槛,由现时80%降低至66%,并应修例将逆权侵占人士和小业主的交吉期,分别定于强拍后半年和三个月,并将失踪业主的不分割份数计算在内,以减少业主下落不明造成的影响。
测量师学会就降低强拍门槛建议成立的工作小组,检视土地审裁处过往案例,研究发现大部份业主都能在同区找到相近大小及居住环境更佳的替代单位,若地盘的重建价值无明显高于其现有价值,业主在同区找到更好替代单位的选择会较少。
另外,土审处裁定的拍卖底价方面,研究显示裁定的分摊拍卖底价并不一定高于申请人向小业主提出的最终收购价,部份个案的差别达到约20%,惟过去两年的案例显示,多达54%个案均能达成和解,而在41个反对强拍的个案中,68%纯粹因为估价而反对强拍,认为大部份业主均认同重建建议。
测量师学会基于研究结果提出六大建议,包括将“三无大厦”或楼龄达60年或以上的大厦强拍门槛由现时80%降低至66%、并由共用楼梯改为审视大厦公契或建筑图则,来断定各建筑物是否属于同一个建筑,而纳入同一个强拍计划。
倡修例要求逆权侵占者拍卖土地半年内交出占用空间
另外,学会又建议政府修例,要求所有逆权侵占人士或任何声称拥有逆权侵占权的人士,须根据售卖令在土地拍卖后,或买方成为业主后半年内,交出其占用物业的空置占有权,而小业主则可有3个月时间交出占有权,以让小业主有更多时间和现金流重置物业。至于处理“失踪业主”问题上,学会建议在计算强拍门槛时,将有关业主的不分割份数计算在内,以减少少因业主下落不明所造成的影响。
学会亦建议设立上诉机制,允许以估价为由提出上诉,并增加土审处裁判官,以加快审批强拍申请,并应设立机制,资助小业主主向有关专业人士寻求专业意见,以及修改法律援助的申资格,将被强拍的物业从资产审查表列剔除,让小业主早日取得专业意见及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