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冒牌手袋揭洗黑钱活动 夫妇7年内洗4200万囚30至45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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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于2016年调查一宗跨国售卖冒牌手袋集团时,发现一对夫妇于2009至2016年间,利用多个本地银行户口,接收多过二十个国家的不明来历的汇款,牵涉超过3000个可疑交易,金额达到港币4200万元。夫妇二人早前经审讯后,被分别裁定4项洗黑钱罪名成立。法官叶佐文今(21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指,涉案犯罪行为历时7年,男被告为案中主脑,判囚3年9个月;女被告则只是依照男被告指示行事,判囚2年6个月。
女被告潘静侃及男被告陈小荣,同被控3项洗黑钱罪;陈另再被控一项洗黑钱罪。
两被告财务与税务纪录不相称
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署理高级监督邓惠颜在庭外表示,海关于2016年经调查发现,涉案港币4200万元的巨额汇款,与两名被告的财务状况及税务纪录完全不相称,怀疑有人用本地银行收取、售卖冒牌手袋,并进行洗黑钱活动以清洗该些犯罪得益,并于2016年拘捕两名被告,2019年正式落案起诉两人4项洗黑钱罪。
海关欢迎裁决
邓续指,海关在调查案件时面对不少挑战,例如不少的跨国元素、错综复杂的资金流向,传召海外证人时更须使用到遥距聆讯。如今案件审结,海关表示欢迎裁决,相信判刑具阻吓作用,明确指明洗黑钱系严重罪行,海关将继续严正执法。
案件编号:DCCC 30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