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幼稚园前行政主任涉收贿90万助取录 10名家长同遭廉署起诉

撰文: 孔繁栩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诉英基ESF国际幼稚园一名前行政主任,涉嫌向多名家长索取及收受贿款共逾90万元,以助其子女获该幼稚园幼儿班取录,有家长当场拒绝,10名家长则因涉嫌提供贿款被控。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落案起诉11名被告,涉及共14项罪名,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周五(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英基乌溪沙幼稚园前行政主任涉嫌索取及收受贿款共逾90万元,连同10名家长被廉署起诉。(互联网)

每个学位收贿2至10万元 涉13名读幼儿班学童

廉署指出,案件涉及共13名学童,分别申请于2019╱20至2021╱22三个学年入读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英基乌溪沙幼稚园)的幼儿班,每个学位涉及贿款2万元至10万元不等。10名被落案起诉的家长来自8个家庭。

被告林珍妮(52岁),为英基乌溪沙幼稚园前行政主任,受聘于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被控共13项罪名,即8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4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1项代理人索取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10名被控家长中8人是母亲

其余10名被落案起诉的家长,年龄介乎34岁至44岁,包括蔡慧妍及其伴侣李俊朗(李氏二人);林泯希及其丈夫张珈铭(张氏夫妇);以及6名母亲,徐惠谦、江静雯、黄咏雯、刘映均(前称刘慧德)、马贤文及李洁冰。

刘映均与林珍妮同被控上述其中两项串谋罪名,而李氏二人、张氏夫妇及余下5名母亲,则分别与林珍妮同被控1项串谋罪名。江静雯另被控一项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普通法。

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诉英基国际幼稚园一名前行政主任,涉嫌向多名家长索取及收受贿款共逾90万元。(资料图片)

廉署:如有学校索贿家长应立即举报

案发于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林珍妮当时是英基乌溪沙幼稚园的行政主任,负责处理该校每年9月进行的幼儿班入学申请。该8项串谋控罪指,林珍妮涉嫌分别与李氏二人、张氏夫妇、徐惠谦、江静雯、黄咏雯、刘映均、马贤文及李洁冰一同串谋,使林珍妮接受8笔共逾65万元的贿款,致使英基向该8个家庭的子女提供八个2020╱21及2021╱22学年的学位。

另一项控罪指,江静雯涉嫌非法煽惑林珍妮向蔡慧妍索取一笔若干金额的贿款,致使英基向李氏二人的孩子提供一个2021╱22学年学位。另外四项控罪指,林珍妮涉嫌从另外四名母亲收受四笔贿款共19万元,致使英基向她们的子女提供四个2019╱20及2020╱21学年的学位。

余下一项控罪指,林珍妮涉嫌向另一名母亲索取一笔5万元的贿款,致使英基向其孩子提供一个2019╱20学年学位。廉署调查显示该名母亲当场拒绝林珍妮索贿。

廉署提醒家长,切勿以行贿方式换取子女入学机会。家长为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如被索贿,应立即拒绝并向廉署举报。如家长对学校职员提出的收费要求有怀疑,应主动向学校管理层核实。英基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英基行政总裁声明:其他分校没有不当行为

英基学校协会行政总裁葛琳发声明,指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位前雇员及几名英基幼稚园家长,控告他们涉嫌在2019/20及2021/22的三个学年之间进行欺诈及贿赂的行为。

她希望英基的持份者家长、教师和学生理解,在得悉事件之后,校方已进行内部调查及通知廉政公署,并全力配合调查工作。校方内部调查发现,前雇员违反了英基的行为守则,已经立即解雇。

校方亦调查其他英基学校,并没有发现其他不当行为,并已更新收生入学程序,使手续更加严谨。由于事件进入法律程序,暂未能透露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