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实力建业前执董及其妻子 涉隐瞒权益批出共1.1亿元贷款

撰文: 黄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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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日)表示,落案起诉上市公司实力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其妻子及另一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串谋于该上市公司批出两笔共逾7,000万元的贷款期间,隐瞒执行董事妻子在借款方的权益,以诈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该上市公司。
另外,有关执行董事涉嫌在另一笔4,000万元贷款中,隐瞒其妻在借款方的权益,另被控欺诈。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下周二(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上市公司实力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及其妻子等三人,控告他们涉嫌串谋于该上市公司批出两笔共逾7,000万元的贷款期间,隐瞒执行董事妻子在借款方的权益。(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表示,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其中一名被告43岁袁志平于案发时是实力建业的执行董事,而其妻子则为桉泰国际信贷有限公司前董事及股东李立娟,另一名被告为桉泰前股东郑伊芳。案发时期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当时实力建业与桉泰签订三份共逾1.1亿元的贷款协议。

其中两项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串谋他人诈骗联交所、实力建业及其董事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诚实地隐瞒李立娟在桉泰的权益,以及实力建业及桉泰之间的两项贷款协议实为关连交易。

廉署指上述隐瞒行为导致实力建业在批出两笔共逾7,000万元的贷款予桉泰时,没有按《上市规则》作适当披露,致使联交所没有查问该两项贷款协议,或要求实力建业遵守相关《上市规则》作适当披露。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上市公司实力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及其妻子等三人,控告他们涉嫌串谋于该上市公司批出两笔共逾7,000万元的贷款期间,隐瞒执行董事妻子在借款方的权益。(资料图片)

另外一项控罪指,袁志平涉嫌向实力建业及其董事会隐瞒李立娟在桉泰的权益,以及实力建业及桉泰之间的一项4,000万贷款协议为关连交易,意图诈骗而诱使实力建业在批出该笔贷款时,没有遵守相关《上市规则》作适当披露。廉署调查显示,袁志平及李立娟于案发期间结为夫妇,二人婚后涉嫌安排郑伊芳代李立娟持有部份桉泰的股份,以隐瞒李立娟在桉泰的权益。

余下一项控罪指,袁志平身为实力建业的董事,涉嫌就实力建业的事务,意图欺骗该公司的成员或债权人,赞同发表可能是误导或虚假的实力建业二○一八年年报。廉署调查发现,该份年报没有披露任何关连交易。廉署又提醒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规并恪守商业道德,以维护不同持份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