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实名制|5.30起18间邮局设柜位助登记 明年2.23前须完成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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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卡登记/电话卡实名制教学/太空卡/电话储值卡/实名登记所需资料】根据《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所有现有电话储值卡用户须在明年2月23日或之前为其电话储值卡完成实名登记,否则将被停用。
政府宣布,下周一(30日)起在18间指定邮政局设立服务柜位,协助有需要的电话储值卡个人用户完成实名登记,用户亦可选择透过所属电讯商门市、流动应用程式或网页完成登记。【附名单及登记教学】

实名登记制详情

18间提供登记支援邮政局名单

16岁以下人士须成年人同行 设每日名额及人流管制

政府将由下周一起于18间指定邮政局设立服务柜位,协助市民为其电话储值卡进行实名登记,费用全免。有需要的市民可携同香港身份证、需进行实名登记的电话储值卡及可接收短讯的手机,亲身前往登记。16岁以下人士登记时,须与一名年满18岁成年人同行,并同时登记该名成年人资料。各指定邮政局会视乎需要,设有每日名额并实施人流管制措施,以减低社交接触及避免人群聚集。

政府提醒,由于电讯商已持有上台月费用户的个人资料,这些用户除非“转台”或开立新的电话号码,否则无须再作登记。

根据《规例》,所有今年3月1日起发售的电话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费服务及电话储值卡,均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而原有电话储值卡须于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完成实名登记,否则会在上述时限后不能继续使用。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适用于所有由香港电讯商发出、于本地用于人与人沟通之用的电话智能卡(包括语音、数据及/或短讯服务的电话智能卡)。

▼电话卡实名登记步骤▼

1.插入需要实名登记的电话智能卡,启动流动数据服务,须关闭无线网络(Wi-Fi)

2.根据所属电讯商以短讯或其他方式发出的实名登记提示开始登记程序。按通讯办要求,该短讯或其他指示会包含用户的电话储值卡的流动电话号码、电讯商名称、登记网址等资料。如所属电讯商设有门市,用户亦可到门市要求协助完成实名登记

3.输入或核实需要实名登记的流动电话号码或SIM卡卡号(即ICCID)。[部分电讯商会向该号码发出一次性密码供用户进行验证];

4.准备用作实名登记的身份证明文件,并拍摄或上传该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如拥有香港身份证的用户,必须使用其香港身份证以完成实名登记

5.核实系统可从身份证明文件自动读取的所需资料,如有需要,用户可作出更正;

6.确认相关实名登记及收集个人资料的声明;

7.完成登记/启用程序。成功登记的用户将会收到所属电讯商发出的确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