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实名制|五持牌电讯商未设登记平台违指引 本月起停售新卡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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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今日(8日)公布,五家持牌电讯商违反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指引,未及时设立电子登记平台,要求他们在三星期内完成,同时必须于本月起停止销售、提供或启动任何新电话智能卡。
通讯局表示,涉事的持牌电讯商分别是香港优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Neware Info Technology Limited、Truphone (Hong Kong) Limited、游惠宝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以及超世代数据有限公司。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就实施实名登记制,与相关持牌电讯商联系过程中,知悉上述五家电讯商未能按照指引规定,及时设立电子登记平台。经考虑通讯办的评估及五家电讯商的申述后,通讯局认为该五家电讯商违反“指引”及其牌照的相关条件,决定今日向他们发出指示,要求他们在三星期内完成设立电子登记平台,同时必须于3月1日起停止销售、提供或启动任何新电话智能卡。
▼2021年1月29日,港府建议实行电话卡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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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例要求所有新上台月费或储值卡用户均需实名登记
《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第106AI章)(《规例》)已于去年9月1日正式生效以实施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规例》指明,由本月1日起所有新发售的上台月费服务及电话储值卡均须在启动服务前完成实名登记,而原有的电话储值卡则须于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完成实名登记。
通讯局已于去年8月20日发出“指引”,就根据《规例》实施电话卡实名登记制向电讯服务营办商提供实务和行政指引。“指引”当中规定电讯商须于本月前设立电子登记平台及相关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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