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种票案|6被告被指刑罚太轻被加监至10至23月 5人即时再入狱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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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下称:的总)多名理会成员,涉利诱家人及亲友登记成资讯科技界选民,并呼吁他们在2016年的立法会选举中投票给指定候选人。共中6人去年在区域法院认罪,只被判囚3至12个月。惟律政司指案件涉及大型选举舞弊,案情颇为严重,认为刑罚过轻,今(20日)向上诉庭要求覆核刑期,上诉庭3名法官听控方陈词,改判6人入狱10至23月不等,其中5名已服毕刑期的被告须即时再入狱。

6名被要求覆核刑期的被告:李为民、杨耀鸿、潘秀芳、雷亚福、雷伟芳和雷敬贤,早前承认2016年向多名亲友提供1千元利益,诱使他们登记成为立法会资讯界的选民,并著他们在同年的选举中投票给指定候选人

各人被加刑4至12个月不等

6名被告被加刑4至12个月不等,其中李为民原被判12个月,被加刑至23个月;杨耀鸿则由8个月加刑至20个月;潘秀芳的刑期由7个月监,改囚15个月;雷亚福由原本的 7个月监,改囚11个月;雷伟芳则由原本的 3个月12日,改判囚10个月;雷敬贤的刑期由原本的3个月,改判囚10个月。除了李为民仍在服刑,其余5名被告本已服刑完毕,他们即再被收柙服刑。(详看下表)

控方指原审官低估案件严重性

律政司代表陈词时指,本案涉及大型选举舞弊,涉及步骤多,被告间互相协调,案情颇为严重。惟原审法官低估案件的严重性,刑期明显过轻。

3被告为多人登记成资讯界选民

案情透露,立法会于2016年9月4日举行换届选举,当时资讯科技界由两名候选人竞逐一个议席。李为民、杨耀鸿及潘秀芳当时为的总会员,他们以虚假专业资格及学历资料,向电机暨电子工程师学会香港分会(IEEE),为他人申请成为正式会员,然后向选举事务处申请登记成该界别的选民。

被告邀请亲友加入计划

雷亚福在李为民知情下,邀请三位妹妹加入一个“IT产业会”,每人可获1,000元,但三人必须登记成为选民,并在选举中投给指定候选人。雷伟芳亦邀请一名亲戚参予计划,雷敬贤则找了4人参与。雷亚福其后把36人的个人资料转发给李为民。

约127人因而登记为IEEE正式会员,当中包括李为民、杨耀鸿、潘秀芳,以及上述与雷氏一家有关的36人。会籍申请费辗转由李为民支付。

指定候选人最终未有当选

选举事务处其后收到124人的选民登记表,廉署调查发现部份表格上有相同错字,其中118人获加入2016年资讯科技界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内。

雷伟芳、雷敬贤及雷伟芳该名亲戚其后各自从雷亚福收取1,000元。雷敬贤则分别支付700元至850元予其四名相关人士。李为民等人并呼吁众人要投票给候选人杨全盛,杨最终落选。

案件编号:CAAR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