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种票风云】5被告涉假资料换选民资格 干事父子与多亲友被控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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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资讯科技界功能组别于2016年换届选举爆出种票风云,有人疑不诚实地向电机暨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输入240人的虚假专业资格及学历资料,并涉嫌以1000元作诱因,去影响投票给某候选人。廉署分两案起诉17人,今( 6日)于东区法院提堂。
其中涉及14人的案件,包括5名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成员及职员,该会干事与其儿子及多名亲友亦涉案,他们全部暂时毋须答辩。案件将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并会于本月26再讯。另一案则涉3名被告,押后至11月1日再提讯,以待辩方索取法律意见及文件,所有被告续准保释。

两名被告王宣丽、李为民,2018年曾在立法会新界东补选中支持邓家彪。(邓家彪facebook)

5名被告为的总成员及职员

涉案的14名被告,共被控14项控罪,包括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串谋诈骗罪、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罪。

其中5名被告,4人为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下称:的总)的总理事会成员及1名职员,包括:李为民(52岁,会务总监)、杨耀鸿(33岁,副秘书长)、雷亚福(45岁,干事)及潘秀芳(51岁,文员)。

干事的儿子妹妹与姐夫同被控

另外5名被告为雷亚福的亲友:三名妹妹雷伟芳(39岁,会计文员)、雷丽芳(42岁,主妇)及雷丽梅(45岁,收银员);儿子雷敬贤(23岁,学生);及雷伟芳丈夫之姐夫陈琪南(48岁,建筑工人)。

儿子4友亦成被告

余下4名被告同为与雷敬贤相关的人士:陈永铿(22岁,学生)、郭家健(22岁,学生)、林泽谦(22岁,学生)及吴嘉浩(21岁,发型屋助理)。

涉向36人提供1千元利益

李为民、雷亚福、雷伟芳及雷敬贤共同被控1项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涉于2016年4月14日至9月4日期间,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串谋,在该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无合理辩解而向36人各提供1000元,作为他们投票予某候选人的诱因。该36人中,10人为本案被告,其余是他们的亲属、同学及相关人士。

雷伟芳及雷敬贤另各被控1项交替控罪,即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分别涉嫌在上述期间,以相同目的向上述36中的部份人士各提供1000元。

的总成员与职员涉假资料取选民资格

李为民、杨耀鸿、潘秀芳及王宣丽共同被1项串谋诈骗罪,涉嫌于2016年4月12日至7月12日期间,一同串谋和与的总另一名文员串谋诈骗选举事务处,包括输入240人的虚假专业资格及学历资料,向IEEE申请成为正式会员并完成申请,并借此登记成为资讯科技界选民。

9被告涉收受利益罪

雷亚福、雷伟芳、雷丽芳、雷丽梅、雷敬贤、陈琪南、陈永铿、郭家健及林泽谦各被控1项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罪,涉于2016年无合理辩解,而接受700至1000元不等,作为他们投票予某候选人的诱因。

首被告李为民为中港司机,获准以1万现金担保,其余被告以原有5000元保释。所人不可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部份被告可以离境,但须预先通知廉署。

2016年立法会选举中,资讯科技界的候选人包括莫乃光及杨全盛。(资料图片)

另一案涉1千元利益贿选

另一案只涉及3名被告,包括李林昌(47岁,的总干事)、陈俊成(60岁,的总会员)及其女儿陈晓彤(31岁,接待员)。

他们同被控一项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提供利益予他人,涉嫌于2016年4月27日至9月4日期间,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串谋,无合理辩解而向陈俊成、陈晓彤及陈氏的两名家庭成员和一名友人各提供1000元,作为5人投票予某候选人的诱因。

3被告准5千元保释

陈俊成及陈晓彤另各被控一项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接受利益罪,分别涉嫌于或约于2016年5月21日,无合理辩解而接受1000元作为他们投票予某候选人的诱因。

3人以原有的5000元继续担保,须居于报称地址,不可直接或间接接触部分控方证人,如若离港必先预早通知廉署。

案件编号:ESCC2067-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