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诈案 前高层称知黎曾借钱予公司 惟不知是否透过力高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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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时任行政总监黄伟强涉欺诈案今(20日)续审,代表黎的律师盘问“污点证人”周达权时指,黎曾多番向苹果印刷和相关公司提供资金,公司上市后,黎曾借2亿给公司。周同意黎有向公司提供资金,但他不知该些借款是否经涉案的力高顾问有限公司提供。

壹传媒的前营运总裁周达权今接受辩方盘问。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状陈政龙称,黎智英于1999年透过出售旗下公司的部份资产予上市的百乐门印刷,换取百乐门的股份,黎从而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当中不涉现金交易。至2001年,黎再把资产出售。陈指第二次出售资产前,苹果印刷仍是由黎智英透过两间公司持有,其中一间公司正是涉案的力高。

陈续指,根据年报,黎曾借2亿予这上市公司以支持公司的业务。周表示不记得,但他指,黎有向苹果印刷或苹果日报提供资金,但他不知道黎是否经力高提供有关款项。

两名被告:黎智英(74岁)和黄伟强(60岁),同被控1项欺诈罪,黎另被控多1项欺诈罪,指他们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间,违反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或令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

案件编号:DCCC 34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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