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启德供冷系统承建商12次不达标 5次水浸 无扣营运费
政府在2008年宣布在启德新发展区推行本港首个区域供冷系统计划,最新一份《审计报告》发现,在2011年投得第二期工程合约的承建商,在营运系统期间,曾12次不达标,虽然只有一次被评为与其供冷系统的实际表现有关,但负责项目的机电署从未调整过营运费用,亦无评核其行政及呈报职责。翻查资料,承办商为协兴工程有份的合资公司。
另外,截至去年中,该承建商提交的25份事故报告中,有5份涉及供冷站漏水或水浸相关事故,惟所有事故均无汇报事故级别,亦无列明呈报时间,机电署亦无备存相关记录和跟进行动,报告建议署方改善有关呈报机制,并确保职员在实地视察后,有备存相关记录和报告。
启德区域供冷系统分为三期进行,以配合启德发展区内发展项目的时间表,整个项目共批出11份合约,预算用由2009年的16.71亿元,大幅增至49.455亿元,增幅达196%。
最新一份《审计报告》发现,截至去年8月,除了第三期余下的4项仍在进行的工程外,其余7份合约已在2013年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完成,全部均较其原定合约完工期迟1至16.4个月,当中最严重的为第三期的C和D合约,分别延期16.4个月和9.2个月。
报告指,机电署采用设计、建造和营运合约安排,以推行启德区域供冷系统,并在2011年2月向承建商批出合约,金额为19.411亿元。该合约下的设计和建造工程在2011年3月展开,并在2014年9月完成,较原定合约期迟6.6个月,而帐目在完工后逾一年才结算,最终合约金额为17.325亿元,较原定费用增加5.6%。
合约金额增加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工程顾问认为,原属第三期工程的北部和南部供冷站的部分屋宇建筑工程,应提早在第二阶段进行,承建商实施缓解措施以追回工程进度,并就额外的屋宇建筑工程开支提出申索,涉及4,720万元。
报告称,承建商的每月营运费会因应其表现水平而调查,而系统由2013年1月启用至去年3月31日期间,就8个用户支站而言,共有12宗涉及个别支站不达标的个案,惟机电署认为,只有一宗个案的成因是感应器维修工程导致未能提供数据,与承建商营运系统的实际表现有关,但机电署从未就此调整过营运费用,亦仅在2020年11月起才就实地视察作记录,但有关报告并无述明视察结果和跟进行动,失去监察作用。
报告未有点名涉事的承建商,但翻查资料,机电署在2011年3月向“Hong Kong District Cooling, DHY Joint Venture”批出有关合约,属于协兴工程有限公司、达尔凯(亚洲)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及景福工程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
报告认为,机电署应改善其表现监察机制,包括改善营运费用调整机制,以更确切反映承建商的表现水平、纳入新的关键绩效指标,包括行政及呈报职责,以及改善视察机制、提醒职员遵从进行实地视察的指引,以及定期就系统实地视察的结果编制管理资料,以作监察用途。
爆事故惟无录级别、部分更欠时间
另外,报告又指,合约列明,承建商应在首次知悉发生严重和紧急事故后的15分钟内,尽快向机电署呈报,并协助处理事故,而截止去年6月30日,同一承建商向机电署提交共25份事故报告,当中5宗是与供冷站漏水或水浸相关的事故,惟所有报告均没有汇报事故级别,部分报告更无列明向承建商管理层和机电署呈报事故的时间,而署方亦无备存相关记录,以及所作出的跟进行动。
另外,根据最新一份表现审计报告,北部和南部供冷站的初级端冷冻水回水全年平均温度均低于设计温度逾两度,可能会影响供冷系统机组的效能和表现,惟截止去年6月30日,机电署并无就此向区域供冷系统用户发出任何敦促改善通知书。
报告建议,机电署应持续检讨冷冻水回水温度偏低对启德区域供冷系统运作和可靠性的影响、改善供冷系统制冷站的运作和维修保养,以免再次发生漏水或水浸事故,并应加强监督承办商遵从事故呈报规定的情况。
仍有近10个项目未接驳区域供冷系统
另外,报各又发现,接驳系统的发展用地清单未有涵盖为各用地的发展项目提供区域供冷服务作跟进所需的资料,截止去年8月,启德发展区内6个现有公共发展项目和3个现有私人非住宅发展项目尚未接驳启德区域供冷系统。报告认为,该署需与与相关决策局/部门和负责各方密切联系,以便为相关发展项目提供区域供冷服务,并应留意政府研究将东九龙五幅商业用地改划作住宅用途的进展,以检讨区内发展项目的制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