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医疗下医生和病人的关系

撰文: 01医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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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肆虐,对本港医疗系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线上诊症等远程医疗服务逐渐普及,同时病人的权益也更受关注。远程医疗(Telemedicine) 泛指医疗人员透过各种远距通讯技术,为病人进行遥距医疗及诊症 、远程监察 、遥距支援等。
在疫情高峰期,病人可能无法在安全和可接受的时间内与医疗人员亲身会面, 远程医疗可以说是大派用场。远程医疗亦可应用于不同情况,例如针对一些长期病患,医疗人员就可能在安全和有效的前提下为病人进行一些治疗后的线上跟进。
撰文:大湾区医疗协进会荣誉法律顾问张明欣律师

可见在资讯科技发达的今天,远程医疗的优势明显。但凡事有利必有弊,以线上诊症为例,不少医疗人员与病人都会关注,在缺少了病人与医疗人员的面对面交流及临床检查的情况下,是否会增加医疗失误的风险?透过电子媒介与病人沟通或传送病人敏感资料,又是否会产生个人资料安全性问题等?

笔者认为这些都是合理的关注。香港医务委员于2019年12月刊发了一份“远程医疗实务道德规范指引”(并于2022年3月刊发出了一份答问文件对该指引的内容作出了补充)(下面简称“指引”),当中就提到医生是需要明白远程医疗的应用及电子通讯的局限性,亦需要明白在没有机会亲身检查病人的情况下,提供治疗建议所存在的固有风险。

然而,如果社会各界都普遍认为,远程医疗的适度推行整体而言是利大于弊,那无论是医疗人员一方抑或病人一方,可能都要学习如何更好的管理这些风险。为此目的,指引就要求医生在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时需要符合某些特定要求,包括 (但不限于)︰

-医生在替病人(特别是新病人)进行远程诊症前,应采取适当的步骤从病人哪里获得必要的医疗记录和报告,以获得准确和详细的病史。

-医生应向病人解释并让病人充分了解远程医疗的运作原理及局限性,并获得病人的知情同意。

-医生应致力确保病人的私隐及个人资料不受侵犯,在线上诊症期间获得的资料应受到加密保护, 并记录在病人的医疗纪录中。在进行任何录音或录影之前,应告知病人并征得其同意。

-医生只有在他对病人的健康有足够的了解,并认为该药物可以满足病人的需要时,方可为病人处方药物。就此医生必须考虑与病人沟通的媒介的局限性,身体检查或其他评估的需要及病人的医疗记录。医生应格外小心地确保病人(或其护理人)清楚明白他所提供的医疗建议。

这些要求可以说都是为了保障病人权益而针对远程医疗度身订做的。

那作为病人一方,我们又可以做什么?如果病人能多点主动向医生透露病史,包括过去是否出现药物或其他过敏情况等,将有助医生确保线上诊症及处方药物的安全性。 另外,如果对私隐问题有疑问又或遇到其他技术问题,病人也可及早提出,好让医疗人员有机会向病人解释情况或与病人商讨解决方案。

总括而言,在进行线上诊症时,医疗人员一方应该以同等的专业态度行事,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亦要确保病人清楚了解到远程医疗的局限性,双方加强沟通,方能令病人的利益得到更佳的保障。病人一方如果可以多了解到远程医疗的性质,多点主动提供资料并加以配合,亦可令医疗人员的工作事半功倍。只要医疗人员及病人之间能够相互理解,远程医疗系统就能够更健康地发展起来,最后获益的就是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