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人”涉奸情妇17岁女儿案 事主称被告奸她后称是师公所为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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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再生人”的已婚中年汉,涉以“黄道12宫”法事为由,强奸女朋友的17岁女儿,之后再发生多次性交,又疑湿吻女友的12岁幼女。案件今(21日)续审,声称遭强奸的姐姐Y供称,被告初时对她说要她口交助驱除她胞妹身上的邪灵,她答应被告,惟被告却带她到时钟酒店,并在进行“法事”时将她强奸,之后被告跪在她前说:“我都唔想上床,俾师公迫我!”

被告李国明被指以“黄道十二宫”法事为由强奸女友17岁女儿。(资料图片)

事主Y供称,前年6月13日被告李国明(50岁)驾驶的士载她到九龙塘的时钟酒店,起初她抗拒被告抱和强吻,曾经推开被告,被告问她:“你系咪想帮阿妹㗎?”她为求尽快完事,自己脱光衣服进浴室和被告一同洗澡“净身”,期间被告捉住她的手,要她摸阳具,又搓揉她的下体。

事主Y称被奸时曾挣扎大叫:要留俾我男朋友

洗澡后二人躺在床上,被告突然骑在她身上强奸她,当时她仍是处女,她即反抗并大叫:“要留畀我男朋友!”但被告没有理会,继续强行进入。最终因Y太过疼痛,被告才改为要求她手淫了事。

事后,被告对Y说,要完成这场“黄道12宫”法事,需要继续性交11次,Y当时觉得脑袋一片空白。离开酒店房间时,被告又突然向她下跪说:“我都唔想上床,俾师公迫我!”又叮嘱她不可以告诉母亲,于是她回家后向母亲讹称晚归是因为到大屿山找高僧。

被告办“隐形拳赛”为事主母驱恶灵

Y供称,她的父母离异后,母与已婚的被告拍拖,惟被告2013年突然消失,母亲当时心情差劣,结识了非洲裔男士,并有性行为。被告一年后回来,并称以前的他已死,他已“再生”。被告又斥责事主母女三人“放黑鬼入屋”,为了帮她们驱走身上的恶灵,被告不但要她们念经,更会在家举行所谓“隐形拳赛”,被告会被隐形人殴打,目的是要代事主母亲承受恶灵。

被告被控13项以虚假借口作出非法性行为罪,及2项强奸的交替控罪,控罪指被告在2015年6月13日至8月4日期间,向17岁少女Y讹称,若Y与被告性交,便能避免其胞妹X受到伤害,借此促使Y与自己非法性交;另外,被告亦被控于2015年4月8日非礼12岁女童X。

案件编号:HCCC29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