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藏镭射笔上诉驳回后 完成港大法学院面试 还柙候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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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学生于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罢”当天,在旺角管有镭射笔。他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被判入劳教中心。他就定罪及刑罚上诉,高等法院法官黄崇厚上周驳回其定罪上诉,但准他继续保释,以完成香港大学法学院的网上面试,并押后至今天(18日)处理其判刑上诉。法官今听取陈词后,决定先替男生索取多份报告,把判刑押后至3月11日,期间男生需还柙看管。
案发时16岁上诉人,已在劳教中心服刑6星期,之后准保释等候上诉。他于上周三被驳回定罪上诉后,曾准他以5万保释金,和3名老师交出3万元人事担保,以让他作法学院的面试。被告今回法庭后,该保释亦被撤回。
上诉人今再就判刑上诉,并亲身陈词指涉案镭射笔收藏在其背包中,他只是按警员要求取出,没有逃避警员的调查。此外,他亦没使用过该支镭射笔。他要求法庭考虑其良好的背景和前途,给予更多的比重,又称这是他首次公开在法庭陈词,亦可能是最后一次,望法官体谅其不足。
法官决定先替上诉人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社会服务令和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等报告。
案件编号:HCMA 19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