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案】拟立法禁便利店、超市向未成年卖酒 上半年提法案
青少年饮酒问题严重,政府拟立法禁止零售店,向未成年人士售酒。政府今日(22日)公布的财政预算案指,将斥资600万元,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类饮品而实施规管制度的立法工作提供支援,及加强有关教育工作。消息指,金额主要是用作宣传教育,食物及卫生局在今年上半年,会把法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初步估计持份者反对声音不大。
本港现行法例下,酒吧及领酒牌的食肆,不准售卖酒予18岁以下人士。由于有关法例只规管“处所内”不准提供酒精饮料予未成年人士,因此便利店、超级市场等零售店,酒类饮品并不在“处所内”提供,因此不受有关法例限制。
政府在最新一份财政预算案提出,将斥资600万元,支援扩大禁止零售点向未成年人士出售酒类饮品的立法工作,及相关宣传教育。消息指,有关立法规管条例草案将在今年上半年提交立法会。
店员有怀疑 可查购买者身份证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现时市场上靠香港零售管理协会的同业守则,要求会员公司不得将受法例限制的商品,包括酒精售给18岁以下的青少年。消息人士指出,有关新法例将参考现时立法禁止零售店向未成年人士售卖香烟的法例,若日后法例通过后,若酒中的酒精含量超过一定比率,就不能向未成年人士出售。对于仅含少量酒精浓度的饮品是否同须禁售予青少年,据知政府不倾向“一刀切”禁绝。向未成年人士售酒将是刑事罪,罚则有待讨论。
日后零售店亦要在当眼处,展示不会向18岁或以下人士卖酒的告示,员工若有怀疑可查核消费者的身份证以识别。政府消息人士指,有关执法会交由卫生署执法人员巡查,模式会参考现时的控烟办公室,有需要时会考虑成立新的“控酒办”执法。
小四学生 3.4%曾暴饮
酒精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第一类致癌物质,卫生署去年底发表数据显示,曾暴饮学生的比例随年龄增加,情况令人忧虑。截至去年3月,2015/16学年,卫生署问卷调查发现,曾暴饮及每月暴饮至少一次的小四学生百分比,分别为3.4%及1.2%;曾经暴饮的中六学生达12.1%,每月暴饮至少一次则占2.0%。暴饮是指在短时间内,在同一场合饮5杯/罐或以上酒精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