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串谋刑事毁坏轻铁设施 官称若非被截影响难以想象 各囚18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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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于2019年9月在屯门截查一辆私家车时,发现车内3男藏有铁锤、螺丝批、面罩,及印有警员资料的A4纸等,疑他们与另外一名女子意图刑毁轻铁站。3男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串谋刑事损坏罪成,案件今(2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姚勋智法官指本案发生时正值社会事件,各被告在多个轻铁站视察,涉及屯门码头站6条路线及30个闸机,若非警方及时截停他们,对市民上班、上学的影响实在难以想像,终判3人各囚18个月。

若非被警截获后果严重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本案严重之处在于案发时正值社会事件,公众秩序和安宁受到严重破坏及影响,对市民造成不便。若非警员及早截停各被告,轻铁闸机有机会受到严重破坏,对要上班、上学的市民造成不便,实在难以想像。另被告在被捕前曾到多个轻铁站视察,以选择路线,涉及屯门码头站6条路线及30个闸机,3人更带备更换衣服及把手等装备,案情严重,量刑起点本应为2年。但考虑到众被告在付诸实行前被截查,加上被起诉后同意大部份案情,节省法庭时间,终判各人分别囚18个月。

被告依次为李钧浩(24岁,眼镜店店主)、张溱炜(24岁,网球教练)、李怀恩(23岁,市场行政人员),同被控一项串谋刑事损坏罪,指他们在2019年9月5日,于香港串谋损坏属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财产,即轻铁站设施。

被告背包内有铁链螺丝批等

控方案情指,当日凌晨接近2时,警员乘警车在屯门湖山路一带巡逻时,发现有一辆私家车形迹可疑。当时首3名被告均在车上,被截停时均表现紧张,警员遂怀疑其管有非法物品。警方在首被告李钧浩的背囊内发现一顶黑色鸭咀帽、装有铁链,螺丝批,扳手和钳的塑胶袋等物。另在张手持一个文件夹内,发现3张印有三位警员个人资料的A4纸。至于在李怀恩的背囊内则发现一对手袖,两个头套等。警方其后以“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拘捕3人。

曾谈论轻铁监控摄像镜头

另据涉案行车纪录仪,片段显示案发前一日的深夜,四名被告均在车上,论及对轻铁的监控摄像镜头、出入闸机和售票机等设施造成破坏的方法。司机当时又似乎沿着轻铁站驾驶,已寻找闭路电视未有覆盖的地方。

案件编号:DCCC 7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