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4人涉毁轻铁设施被控 其中一站维修费达27.7万元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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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逃犯条例》修订争议持续,4名青年涉嫌破坏轻铁设施,包括售票机及资料显示屏等被控,分两案今(9日)在屯门法院提堂。控方透露,其中两名被告涉及损毁天水围湿地公园轻铁站的设施,其维修费达27.7万,另一涉两名少年的案件,涉损毁屯门3个站的设施,维修费用仍有待确定。

轻铁闭路电视被破坏。(港铁提供)

天水围一站设施维修费达27.7万

涉案的4名被告,包括一对成人被告:梁浩朗,摄影师;及梁梓朗,学生,二人均21岁,他们各被控一项串谋损坏财产罪,指他们于9月7日在天水围轻铁湿地公园站,串谋另外4人损坏港铁财产,即一部八达通机、两部售票机,及两部轻铁资料显示屏,令玻璃萤幕碎裂,及在两个闭路电视喷上红色喷漆,该些设施的维修费共27.7万元。

两人暂时毋须答辩,控方指警方需作进一步调查,案件押后至10月21日再提讯,两名被告获准保释。

两少年涉毁屯门多站设施

另一案涉及两名分别17岁姓郭,及15岁姓陈少年,报称是学生,他们被控3项刑事毁坏罪,指他们于9月7日在屯门轻铁蝴蝶站、屯门泳池站、兆麟站,损坏5部售票机、7部月台拍卡机,及12部闭路电视镜头,维修费用有待确定。

两名被告被拒保释,案件押后至10月23日再提讯。

案件编号:TMCC 1821、18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