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串谋刑毁轻铁设施案 官裁定3名男被告罪成 案押后判刑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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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3年前在屯门一带截查一部私家车时,搜出铁锤及螺丝批等物品,并有印有警务人员资料的街招,事后从车上的行车纪录仪中,发现3男1女曾在车上讨论损毁轻铁站的设施,4人因而被控串谋刑事毁坏罪。案件今(5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姚勋智认为4人虽然均有参与想毁坏设施的讨论,惟至女被告下车后,3男才正式讨论行动细节,并似已达成协议,故只裁定3男罪成,并把案押后至1月27日判刑,以候各人的背景报告。

四名被告:李钧浩(24岁,眼镜店店主)、张溱炜(24岁,网球教练)、李怀恩(23岁,市场行政人员)及庄诗慧(25岁,女,制图师),全被控一项串谋刑事损坏罪,指他们在2019年9月5日,串谋损坏属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财产,即轻铁站设施。首3被告罪成,庄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警截查发现车上有铁锤等工具

案情指,警员当日凌晨在屯门截停一车私家车,当时车上只有3名男被告,警员并在车上发现铁锤、螺丝批、扳手和钳等工具,同时亦检取了车内行车记录仪作调查,发现当晚众人在车上的对追,亦从被告的手机资料发现女被告亦曾参与讨论,谈话内容包括:途经路线、如何破坏轻铁站,及逃走路线等。

女被告下车后才有清晰意图

姚官在裁决时指,录音记录显示4人曾一同商讨计划,包括破坏哪个轻铁站设施,及如何逃避镜头等,但及至女被告下车后,余下人等才讨论行动内容。姚官认为3名男被告的对话,显然已达成协议,并具有清晰意图,包括锁定屯门码头轻铁站的设施为目标,并定下逃走及变装路线等。故只裁定3名男被告罪成。

案件编号:DCCC 7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