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罪成】盘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判刑 司长、警员皆入狱
前特首曾荫权涉贪案经过22天审讯后,陪审团周五(17日)裁定曾荫权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曾荫权取代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成为本港史上最高级别官员涉贪污案并被判罪成。翻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案例,除轰动全港的许仕仁案,由警员收取千元“通水”报酬,至海事处助理处长下令不依新例验船,到产业署人员审批价值逾亿元的政府投标合约予亲戚等,有关被告最后均被判刑30个月至7年半不等。
许仕仁被判囚七年半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被指在2005年任政务司长前后,从新地收取850万元及1,118万元、免租金入住礼顿山豪宅等利益。案件于2014在高等法院开审,历时足足7个月才审结,陪审团裁定他与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执董陈巨源、及港交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以及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多项罪名罪成,分别判监5年至7年半。
4人于去年2月曾提出上诉但被高等法院驳回后,要求将案件上诉至终审法院获批,定于明年5月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进行上诉聆诉。目前只有郭炳江获准保释外出,条件之一是交出1千万元保释金。被判囚7年半的许仕仁,现仍服刑中。
南丫海难 海事处助理处长囚16个月
2012年国庆夜发生南丫海难,酿成39人死亡,包括8名儿童,船上当时并没配备儿童救生衣。海事处助理处长苏平治事后被控公职人员失当罪,指他身为首席验船主任,却曾吩咐下属不用依新例验船,即本地客船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救生衣。去年6月,苏平治被裁定罪成及判囚16个月。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蓄意不依新例,有非常严重的潜在后果,并影响公众对海事处的信心。
警长收千元通风报讯 囚30月
驻守葵涌分区的警长赖永杰,收取非法麻将档女档主近千元,作为通知对方警方有反赌博行动的报酬。去年三月,警长在区域法院被判1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及判囚30个月,女档主则囚26个月。法官斥警长通风报讯之举,属严重滥用公职及权力,辜负市民期望。
高级警司冼锦华贪污案判囚三年
至于曾上诉至终审法院,涉及公职人员失当控罪的案件,最轰动的是2003年高级警司冼锦华贪污案,冼锦华当时是俗称“O记”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二哥”,因曾接受他人提供的奢侈消遣及免费召妓服务,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各判囚3年并同期执行。冼锦华其后提出上诉获准保释以待上诉,其后于2005年被终审法院驳回,须即时入狱服余下刑期。
岑国社涉批1.56亿元政府合约予亲戚判刑30个月
另一宗是,产业署前总产业经理岑国社于1994年,涉嫌以权谋私,将35份共值约1.56亿元的政府物业管理投标合约,批予一间不符合竞投资格的公司,其后被揭发该中标公司属其弟妇两名兄长名下。案件于2000年,他被裁定4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监9个月,后在律政司上诉后加刑至30个月。两年后,岑国社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惟最终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