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曾荫权是否涉贪? 一文看清控辩双方四大争议点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贪及渎职案进入第17天审讯,控辩双方进入结案陈词阶段,控方以证供呈现的事实力陈案件涉曾行为失当及涉贪;辩方却指控方的说法只是假设和猜测,实无实证据支持;控辩双方主要争论的重点如下:
重点一:是否官商勾结? 辩方;贪污目的是视乎需要,控方指控站不住脚。
重点二:因曾荫权是特首身份才能租用深圳豪宅? 辩方:为退休大计在深圳揾屋,与贪污无关。
重点三:该80万元人民币款项存心隐瞒? 辩方:曾荫权夫妇一向有购买人民币投资。
重点四:为私利建议何周礼授勋造烟幕? 辩方:何周礼的贡献值得授勋。
重点一:案件是否涉贪 控方:明显官商勾结 辩方:并无贪污的“需要”
主控官DAVID PERRY昨天陈词提及,本案涉及一宗官商勾结的贪婪故事,今日继续指,2012年2月曾荫权亲自到电台节目上解画,都无提及几时签租约,却同时叫巿民信他,不要阴谋论,但真正对香港不利,是对香港有最大开诚有公责任的人,却没有讲出事实。
不过辩方英国御用大状万江仪却反驳,贪污目的是视乎需要;政府内部于2008年底已决定推动数码广播,开放频谱,申请者不存在竞争,发牌符合公众利益,雄涛广播根本不存在贿赂的需要,当时根本无人反对数码广播,曾荫权一个作为好忙的特首,非完美的人,亦会犯错,基本无花时间细心考虑细节亦无可厚非。
【曾荫权涉贪案】控方质疑80万元非租金 估计曾想低价购入物业
重点二:深圳豪宅 控方:曾以特首身份租用 辩方:与贪污无关
主控官今日陈词多次引述,曾荫权在2012年2月接受记者访问,指自己“比白更白”,活在太阳底下等,但实际上曾为深圳大宅进行秘密交易,绝不透明、在黑暗中行事,反问为何所有事情都是“刚好发生”,包括2010年4月黄楚标透露大宅将由会所改装,2012年黄又出现问曾租不租大宅,试问,黄楚标会否肯租用逾6000呎豪宅予街上路人甲,曾若非特首,在审批广播牌照有决定权,未必会租用大宅。
不过辩方反驳,曾荫权自2007年已经一直为卸任特首而物色理想的住处,迁出礼宾府后居住,深圳东海花园是非常大、发展先进的屋苑,曾荫权北上揾屋并不奇怪,曾荫权为退休大计在深圳揾屋,根本与贪污无关。深圳东海集团要将物业出租,大肆装修翻新只是为做生意,两事同一时间发生,只属巧恰。
重点三:80万元人民币存款 控方:为低价买物业 辩方:人仔升值高
就涉案大宅的80万元人民币一年租金,主控官在陈词时甚至推翻该80万元人民币是“租金”,尤其付款在2010年11月已支付,无收据无协议,反指根据证供,所有装修设计为曾荫权设计,6000呎单位只有一个主人房及一个客房,按被告夫妇需要选购牌子马桶等,可能是低价购物业,或是平租长住。
不过辩方列举曾氏夫妇在东亚银行户口于2011年7月结余,指两人拥有超过17万人元民币,而且在2011年11月、即控方指曾太将80万人民币汇予东海后,两人因为人民币有升值潜力,继续买入人民币,认为人民币有升值潜力,曾太在东亚银行深圳分行的人民币存款更达500万元,这只是正常商业决定,无深圳大宅无关。
重点四:何周礼授勋 控方:补偿那不能说出的秘密 辩方:何的社会贡献值得授勋
主控官指,因装修深宅大宅要保密,何周礼不能公开透露自己为特首工作,不能放在公司网页上,于是曾荫权制造烟雾,指何为青协工程项目有贡献建议何授勋,以另一方式奖励何。不过辩方反驳,何周礼授勋建基于他对社会贡献,正如她提名班上一名有良好广东话能力、又协助她的学生参加比赛一样。辩方明天继续陈词,并会重播被告出席电台节目的情况。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