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18年前借醉非礼继女 承诺双亲去世后会自首 认罪囚21月
地盘工人2003年趁其妻不在家时,借醉非礼其妻与前夫所生的11岁继女,包括舔其私处。继女18年后才就事件向他对质,地盘工坦言承认,并愿意搬走,但要求继女准在他的父母离世后才报警。地盘工最终履行承诺,今(10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一项非礼罪。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高伟雄时称,事主多年后才鼓起勇气揭发事件,可见她因事件蒙受长期伤害,判刑须具阻吓性以示公众对这类行为的厌恶及痛恨,考虑被告多年后仍愿承担责任,判囚1年9个月。
被告W. S. L.(58岁,地盘工人),被控于2003年8月某日,在香港仔某单位,猥亵侵犯女事主X。
事主母先获准移居香港
案情指,被告1995年与女事主X的母亲Y结婚,两人婚后诞下一名女儿,一家于珠海同住。直至X母于2001 年移居香港,X及妹妹在珠海由被告照顾,直至2008年3人先后移居香港。
趁妻外出工作非礼X
被告一家于2003年7月中旬到香港探望X母,并住在香港仔的单位。X与妹妹同睡一床,被告与妻则睡另一张床,两张床中间以布帘分隔。同年8月某日晚,X母在外工作,当时只有11岁的X与妹妹在床上准备睡觉。被告走到她们的床边,脱去 X的长裤及内裤,并擘开她的双腿,把头部伸到X双腿之间,并舔其私处5至10分钟后走开。
X去年才首次就事件向被告对质
事主X至2020年才首次就事件向被告对质,被告表示会收拾行李搬走,但希望X可让他继续照顾其父母,并待他们离世后才报警,X同意。2021 年2月13日,被告致电X母称已准备好自首,当时已29岁的X其后报警。
求情称知犯错已即停止
法官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于2006年移居香港,任职地盘工,为家庭的经济及心灵支柱,与家人相处融洽。被告当时因喝了酒而犯案,非礼时间亦只持续5至10分钟,他意识到错误已立即停止。被告在18年后面对X的质问亦坦言承认,随即搬离家中,待其父母离世后亦立即去自首。
X明显因事件受长期伤害
法官引案例指这类案件判刑须具阻吓性,以示社会对事件的厌恶及痛恨,及为家人及事主申冤。被告作为X的继父,行为严重破坏X对他的信任。X多年后才鼓起勇气质询,明显因事件蒙受长期伤害。最后决定以3年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无案底,且在多年后仍愿为事件负责,减刑至囚21个月。
案件编号:DCCC 4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