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广岛霸吗拉面”“风云丸”前总厨 涉串谋伙计“穿柜桶”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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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继早前落案起诉两间日式拉面店“广岛霸吗拉面”及“风云丸”的10名前雇员,控告他们涉嫌串谋“穿柜桶”偷取收银机现金,并行贿受贿纵容勾当。廉署上星期五(3日)再落案起诉涉案前总厨,涉嫌串谋伙计从两间分店的收银机偷窃现金。他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7日)将于观塘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资料图片)

佳伟餐饮以“广岛霸吗拉面”及“风云丸”两个品牌,经营多间日式拉面店。廉署表示,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今年初已检控10名佳伟餐饮前经理、厨师及侍应等雇员,廉署向律政司征询进一步法律意见后,上星期五再落案起诉佳伟餐饮一名前总厨。

案中至少19万现金被盗

被告王盛达(33岁),任职佳伟餐饮总厨,负责管理该两个品牌所有分店的厨房,现被控三项串谋盗窃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该三项控罪指,王盛达涉嫌于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分别与上述其中9名前伙计串谋,从“广岛霸吗拉面”将军澳分店及“风云丸”尖沙咀分店的收银机偷窃现金。有关勾当怀疑涉及不当处理现金券及顾客点餐,被偷窃现金共约19万元。

早前被廉署起诉的10名佳伟餐饮前雇员,包括助理营运经理陈家泰、店长吴伟涛、部长林廷峰、林颖思、高级厨师余凯麟、余世鸣、厨师吕健诚、文嘉升、侍应刘瑞莲、兼职侍应马君彤。

他们被控共12项罪名,即三项串谋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七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及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10人将于明年2月7日在区域法院答辩。佳伟餐饮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