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修订富户政策 倡豁免退休及保险赔偿金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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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港楼市持续高企下,有说法指“得公屋,得天下”。(资料图片)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将于下周二(14日)讨论修改早前通过的收紧公屋富户政策,据了解,房委会建议豁免计算部分资产及物业,住户的退休金及保险赔偿毋须计算入资产总值。

房委会去年12月通过收紧公屋富户政策,将由“双轨制”改行“单轨制”,即家庭住户入息若超出入息限额5倍,或资产超出入息额限100倍,便要迁离公屋,若住户拥有住宅物业亦“无得留低”,及后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就富户政策召开公听会,公屋户及议员在会上就资产计算等执行细节上提出质疑。 

房委会亦提及,考虑到有部分公屋户拥有私人住宅物业的部分业权,是因为离婚或继承遗产而获得,但因为业权份数太少,或未能与其他业权持有人达成共识而无法放弃,而本人没有居于物业内,建议可视为“无拥有住宅物业”,无须因而迁离公屋。不过,住户仍需申报收入及资产净值,如最终仍超出上限,住户仍“无得留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