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通过收紧公屋富户政策 入息限额超5倍须迁离

撰文: 谭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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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今早(9日)开会讨论收紧公屋富户政策,通过富户政策由“双轨制”改行“单轨制”,家庭住户入息若超出入息限额5倍,或资产超出入息额限100倍,便要迁离公屋;另若住户在本港拥有住宅物业,亦“无得留低”。新规定料明年10月起生效。

房委会通过,倘家庭住户入息超出入息限额5倍,或资产超出入息额限100倍,便要迁离公屋。(资料图片)

会前,多个团体包括公屋联会、新社联、公屋被迫迁户关注组及民主党在房委会总部门口抗议,斥政府将“杀错良民”,要求押后决定,又指房委会没有就是次政策修订作公开咨询。

团体批评,政府旨在为公屋轮候时间长的问题转移视线,又指全港仅2,000多公屋户要交双倍租,质疑最终可收回的单位数目少。公屋联会主席王坤表示,房委会此举令居住㓥房的家庭,误以为在收紧公屋富户政策后便可上楼,要求政府交代收紧政策后,实际能收多少单位,3年上楼目标何时能实现。

郭伟强要求暂缓决定不果

小组委员郭伟强表示,收紧富户政策的讨论时间只有一个多月,坊间未有足够时间讨论,虽然他曾要求暂缓今日作决定,在明年1月立法会再讨论,但在大部分委员反对下不获通过,对此感可惜。他又引述主席黄远辉指,希望在今日先拍板,并于明年政策生效前多作宣传。郭称,房委会暂时在收紧政策后能收回多少单位,未有明确数字。

黄远辉指已因应楼价高企而采取较寛松方案。(资料图片)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主席黄远辉会后公布,小组建议公屋租户每月入息超过限额五倍、或资产超出入息限额100倍,便需要迁出,即所谓“单轨制”。黄称小组在四倍及五倍之间作选择,最终委员支持适度放宽入息上限至五倍,形容此决定是“稍为宽松”。租户如拥有私人物业,也必须迁出。

黄续称,以四人家庭为例,住户入息限额为2.6万多元,若该个家庭入息超出13.3万元,便要迁离公屋。黄远辉称,现时公屋家庭平均花费入息的9.1%缴付租金,认为若四人家庭的入息已达限额5倍,则有足够财力租住私人住宅单位。黄表示,被迁走租户若需要租回同公屋单位相若、约40平方米的住宅单位,港岛区约为15,080元、九龙区为约12,000元,租金约为入息的14%;若有关家庭决定在新界租住单位,租金会更便宜,约占入息的6.9%。

黄远辉认未知能收回多少单位

不过,黄远辉指,关于富户政策的讨论,其实已开展一段时间,亦有意见希望能收紧政策。他承认,目前未知在政策收紧后,可以回收多少公屋单位,但希望借此向公众表达房委会善用公屋资源的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