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户政策】悭尽为子置业 婆婆恐遭逼迁:储少少钱都唔得?
上月房委会决定将于今年10月收紧“公屋富户”政策,初拟住户入息超5倍或资产超100倍即需迁出外,或任何一名成员拥有本地住宅物业,亦需交还公屋单位。
71岁的洪婆婆劳气诉说:“唔好搞老人家得唔得?”她是典型“狮子山下”的香港人,12岁工作,21岁结婚,婚后住进公屋,与丈夫经营一间杂货店养大5子女。近年婆婆与患思觉失调女儿及老伴同住,3人均没收入,用积蓄购入两个二手单位收租,如今却恐因拥物业而需迁出。
政策细节仍未落实,最快要待下月14日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开会才有进展,但洪婆婆为此忧心忡忡,前晚出席“富户、宽敞户及㓥房户”对谈会了解情况、希望放宽富户政策的要求。
摄:麦佩雯
“死悭死抵”那一代人:自制胸围、电发,炒豆角+白饭又一餐
洪婆婆7岁来港,石硖尾木屋大火后随父亲入住徙置区,从那时起便一直住在公营房屋中。至21岁结婚,与丈夫联名申请公屋,入住葵涌邨,婚后育有5名子女。“结婚后,在附近街市经杂货店,一边凑小朋友一边开档,丈夫又经营小店又做小巴司机。”那个年代,葵涌邨仍未重建未有电梯,丈夫经常行七层楼梯把石油气擡至顾客家里送货。另外有不少喜欢赊数的街坊客,“第一次畀现金,第二、三次就话赊住先,过两日阿仔出粮畀返你。大家都是邻居,朝见口晚见面,如果你不做他生意,好像很不近人情,他也会光顾另一店,谁知不久就失踪了一去无回头,几十个人都是这样”。
洪婆婆为“悭钱”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自己替女儿剪发及电发、自己造胸围、煮晚饭给一家人吃时亦只用上最便宜的食材。“二儿子到现在还怨我,说我悭过龙,小时候常常让他们吃炒豆角加白饭就是一餐。”婆婆说杂货店只是小生意,赚不了大钱,也没甚么投资,俩老的积蓄都是多年来一元一元储回来的。
拥两个私人物业 租金收入为应付晚年医疗开支
10年前退休后顿失收入,因此2009年俩老用积蓄,分别以约200万元购入两个约400呎的土瓜湾旧私楼单位。其中一间出租,租金当收入;另一间则让儿子住,每月收取儿子$5000租金兼家用。“扣除差饷管理费,每月租金净收入只有数千元;还不时有大维修,早前才交了8万元。”
洪婆婆现时与丈夫及其中一名女儿同住在葵芳邨一单位,她和丈夫均年逾70,中年女儿则患思觉失调,3人均无业没有收入。
“我由12岁工作至60岁,挨了数十年储到少少钱也不行吗?我工作至一身病痛,膝盖有事将要做手术,私院说要40万元,公院则要等几年,少少积蓄都只是用作现在晚年的开支。政府不要搞老人家,让我们安乐过最后数年不行吗?”
膝盖有事将要做手术,私院说要40万元,公院则要等几年,少少积蓄都只是用作现在晚年的开支。政府不要搞老人家,让我们安乐过最后数年不行吗?
社区人士教路“除名” 父母子女分离
新公屋富户政策下,住户全员均年满60岁以上或全员领取综援可获豁免。“公屋被迫迁户关注组”发言人Billy表示,“富户”要避免被逼迁的话,最快捷的解决办法是将单位内入息超标的人、或60岁以下的人自公屋单位中除名。但一旦除名,住户很可能会变成“宽倘户”,需迁往面积较细单位;获三次通知后仍不搬迁,可被收回公屋单位。
但以洪婆婆一家为例,难道要把中年女儿赶走吗?洪婆婆叹气:“女儿有病,会无故一杖扑在我头上,无人聘请的。赶她走她都不知怎生活。”她又替子女高收入的家庭发声:“如果有家庭的子女现时收入较高,要么迁出、要么将子女自公屋除名,逼一家人分开住,这样又合理吗?”
若届时政府真的要求她们搬走,婆婆表示可能收回原出租单位自住。但一单位已给予儿子居住,收回另一单位则会失去租金收入,需“摊大手板”问子女拿家用。“但他们都各自有自己的家庭、要养育小朋友。如果我问他们多拿家用,增加他们的负担,难道又不会令他们与媳妇或女婿增加钱银方面的争吵吗?”洪婆婆指自己暂时与子女的关系还好,但若增索金钱,很难保证不会变差。事关钱银,上一代人总能想得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