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外卖员送餐骨折 公司指自雇拒认工伤 工会促劳处调查
服务业总工会自由工作者分会近日接获一名因工受伤的Foodpanda员工求助,当事人于七月在天水围骑单车送外卖期间遇到意外,左手手部骨折,需入院做手术,至今仍未康复。事主近日接获劳工处回信,Foodpanda称外卖员属自雇人士,不承认工伤责任,工会因此正协助涉事外卖员申请法援,在法院进行申诉。工联会建议,外卖平台需受监管及必须注册,要求劳工处严厉执法,确立双方雇佣关系。
就有关个案,Foodpanda香港回应指,由于未有足够个人资料,无法了解细节,因此未能作出评论,但强调非常重视送递员安全,会为每位送递员免费提供团体意外人身保险,并指非常欢迎该送递员与公司联络,为他讲解保险细节及作进一步跟进。
工联会今(18日)连同律师及该受伤员工召开记者会。受伤员工亚宝表示,今年七月在天水围骑单车送外卖期间遇到意外,左手手部骨折,需入院做手术,至今仍未康复。他因事件要住院五天,所有医疗费用逾数千元全部要自付,Foodpanda没有任何金钱补偿,“至今一句慰问都冇。”他又指,事后获劳工处确认事件是工伤意外,但Foodpanda拒认责任,只强调外卖员是自雇人士,故只能向工会求助。
工联会会长吴秋北斥,提供服务者完全受控于这些电子平台,外卖平台在事故发生后“逃避责任,走法律罅。”“冇任何社会责任,不能接受。”他认为劳工处罔顾“打工仔利益、生命健康安全”要求劳工处要打击“假自雇”模式。
工会义务律师刘嘉华称,电子平台属新兴行业,他以英国Uber案为例,称表面自由如散工,但公司控制度远高于自由散工。员工对每个接单程序没有“话事权”,无法与客人议价,公司操控整个服务模式。
工联会建议,电子服务平台需受监管及必须注册,又要求劳工处需严厉执法,确立雇主雇员关系。
劳工处表示,就报道中所述人士的意外受伤个案,相关公司否认与该人士存有雇佣关系,并提供合约证明该人士为相关公司的独立服务提供者。
劳工处已主动联络双方,向他们解释《条例》的规定,并以书面详细向相关公司解释法院通常用以厘定雇主雇员关系的因素,供其参考。相关公司经考虑后,认为该人士并非其雇员,为保障该人士的权益。劳工处正协助该人士申请法律援助,向法院寻求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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