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案终极覆核|刘业强:冀政府加快审批清龙 倡增地积比建丁厦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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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今日(4日)就丁权司法覆核案终极上诉颁下判辞,一致驳回“长洲覆核王”郭卓坚的上诉,裁定丁屋政策受《基本法》保障,亦即男性原居民可继续以“私人协约”、“换地”或经免费建屋牌照三种形式建屋。
乡议局主席刘业强称,对判决感到开心,亦对新界土地和村地有望“解冻”感到乐观。他希望政府加快审批速度,并放宽建屋限制,包括提高地积比率和发展密度,甚至为倡议多年的丁屋大厦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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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议局主席刘业强下午在记者会表示,政府10年前,每年平均批出800至1,000宗丁屋申请,惟近日越趋缓慢,去年仅批出200多宗申请,强调仍有逾1万宗个案正等候审批。刘认为法庭已确立丁权是合法、合宪,政府亦应加紧脚步履行宪制责任,维护新界原居民的传统权益、理顺丁权政策,赶上以往的审批速度。

另外,他又建议政府研究“城中村”模式,在乡村范围内,寻觅适合释放发展的土地,并提供更多发展空间,提高发展密度和地积比率等,增加单位供应,亦可为倡议多年的丁屋大厦开绿灯。

刘业强希望政府为倡议多年的丁屋大厦开绿灯。(资料图片/罗国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