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游行案|陈皓桓等7被告囚半年至1年 官称要阻吓须判监

撰文: 刘安琪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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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前召集人陈皓桓、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及梁国雄等多人,被指去年在警方反对7.1游行申请后,仍在终审法院门外开记招,呼吁公众参与游行,被控煽惑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共3罪,其中7名被告早前认罪,陈皓桓求情时称他只是想以和平、理性及非暴力方式表达诉求,律师亦指当日集结规模细,且无鼓吹暴力。法官把案件押后至今(16日)在区域法院判刑,称虽然当日游行规模细,历时亦不长,惟仍有需收阻吓之效,故判7名被告入狱半年至1年不等。其中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的3名被告:陈皓桓、朱凯廸及梁国雄,部份刑期准同期执行,3人连同现有刑期后,总刑期为8至23个月。

案涉8被告7人认罪

7名认罪的被告:陈皓桓(24岁)、曾健成(64岁)、徐子见(53岁)、胡志伟(58岁)、朱凯廸(43岁)、梁国雄(64岁),和邓世礼(58岁)。首4名被告各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一个属未经批准的集结的公众游行;另外,陈皓桓、徐子见、胡志伟、朱凯廸、梁国雄及邓世礼等6人,亦承认举行一个属未经批准的集结的公众游行等两项罪名。至于他们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则获准存档法庭,不作起诉。

各人刑期如下:

陈皓桓:12个月(其中3个月和之前刑期分期执行),连同其他刑罚,总刑期21个月

曾健成:10个月

徐子见:6个月

胡志伟:10个月

朱凯廸:6个月(其中2个月和之前刑期分期执行),连同其他刑期,总刑期8个月

梁国雄:8个月(其中1个月和之前刑期分期执行),连同其他刑期,总刑期23个月

邓世礼:6个月

同案只有被告陈荣泰(56岁)不认罪,他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押后至明年6月27日开审,预计需时4天。

八名被告连同其他案的刑期,须服刑6个月至23个月不等。(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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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陈皓桓案中属领导角色

法官判刑时指,陈皓桓在案中属领导角色,并且是组织的发言人,他在去年6月30日记者会中多次发言,而当日多人的发言,明显是要煽动更多人参与游行。

须判囚以起阻吓作用

法官又指,案发时社会的气氛开始缓和,参与人数较少,游行当天亦只有零星的緃火和冲突事件,警方亦有采取行动。虽然游行规模较以往的小,历时不长,但法官认为仍需判囚,以收阻吓之效。

再加刑也不可阻梁国雄以其方式表达意见

除陈皓桓外,多名被告因过往服务社会,及考虑到他们的健康情况,获酙量减刑。七人当中,陈皓桓、朱凯迪和梁国雄均有相类案底。其中根据梁国雄以往的情况,作出加刑亦不可阻止他以其方法表达意见。考虑判刑的整体性,同时亦需反映刑责,遂决定判三人分别加监1至3个月。

旁听人士在判刑前后向各被告挥手打气。有旁听人士在判刑前亦有向下周一生日的胡志伟,预祝生日快乐。

2020年7月1日,《港区国安法》生效,七一游行被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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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被告在社交平台呼吁参与集会

案情指,民阵去年向警方申请在7月1日的集会活动,但警方以新冠肺炎疫情及公众秩序为由拒绝。然而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胡志伟等人于6月30日于终审法院外举行记者会,并手持“反对国安法 七一齐上街”的标语。陈皓桓其后又在社交平台呼吁公众参与 7 月 1 日的集会,表明他是发起人之一,呼吁市民“毋惧禁令坚守街头”;曾健成、朱凯廸、徐子见、胡志伟、梁国雄亦有在社交平台呼吁公众参与集会。

梁国雄曾直播游行情况

及至案发当日,大批示威者在铜锣湾聚集。陈皓桓、朱凯廸和梁国雄手持“反对国安恶法 坚持五大诉求”的横额,徐、邓亦参与其中。陈皓桓其后接受传媒访问,梁在社交平台直播游行,徐、胡、朱亦有在社交平台发表游行照片。另在当日稍后时间,铜锣湾一带有暴力行为发生,包括堵路、洒溪钱、纵火等。

集结历时40分钟 无鼓吹暴力

陈皓桓早前亲自求情指,他当日是想用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方式,去表达他反对国安法的诉求。

其他人的大律师则指,涉案集结规模较小,历时仅40分钟,各人亦不曾鼓吹暴力,相关暴力事件亦是在游行完结后才出现。其中,曾健成及邓世礼的角色更是比较次要,曾根本没有参与游行,邓则没有参与游行前的记者会。至于胡志健,辩方指胡是因为香港人的利益,欲争取更好的社会环境而被带上法庭,故希望法庭能念在其多年的社会贡献,考虑判处缓刑。此外,正就其他示威案件被判刑22个月的梁国雄,则希望法庭可考虑本案刑期他现有刑期同期执行。

案件编号:DCCC 10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