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涉煽惑六四集会 警司认无提防疫方案 否认早决定拒批申请
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涉宣传和呼吁参加本年六四集会,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今(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警司张永勤出庭作供,他承认警方未有向支联会提议任何防疫措施方案,邹质疑警方早已决定拒绝会方的申请,又指警方过去两年所发的禁止通知书,无论行文及拒绝理由均一模一样,质疑张只是负责抄写,张否认说法。陈慧敏裁判官裁定邹表证成立,押后至10月25日续审,届时邹将出庭自辩。
被告邹幸彤(36岁)被控于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间,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警司称以防疫为由拒批集会
警司张永勤供称,他自2020年7月起在北角分区任职指挥官,职责为处理分区所有集会、游行申请,并没有参与处理去年六四集会申请。他上任至本年5月,不曾发出过任何不反对通过书。直至今年5月25日,警方与支联会就六四集会开会,警方同月27日以防疫为由,发出禁止公众集会通知书。不久后,支联会常委梁锦威提出上诉,并于同月29日进行上诉委员会聆讯。
同意无提过任何具体防疫措施
邹盘问张时指出,支联会在提交申请时有明言愿意配合一切合理的防疫要求。张则指即使如此,在如此多人聚集的情况下,防疫措施的效果成疑。张同意警方不曾向支联会提出任何具体的防疫措施,因为统筹工作应由主办单位负责,警方的角色则为协调及协助合法集会执行。
邹质疑警方早已决定要禁止集会
邹续指,卫生署早于5月25日已向警方提供了专家备忘录,当中写到是应警方上诉委员会要求填写。惟当时支联会仍未提出上诉,故质疑警方早已决定要禁止集会。张不同意,警方需要在事前进行准备工作,而专家的职责是提供专业意见,供警方作出决定。
过去两年通知书行文及理由一模一样
邹另质疑,警方在2020年及2021年所发出的禁止通知书中,文件内的行文及关键理由等均一模一样,就像“样板文书”一样。张回应指,他并没有参与上年的决定,不能作出批论,而警方所发出的通知书均需经过律政署的批改。
案件编号:WKCC259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