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呼吁参与六四集会被控煽动 将争议检控是否合宪 审讯明续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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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涉宣传和呼吁参加本年六四集会,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今(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没有律师代表的邹表示会就涉案文章内容有否煽惑含意、其宪法权利、检控是否合宪等作争议。她又透露昨天才收到控方文件,惟她阅过文件后,未能就承认事实与控方达成共识,控方需传两名证人作供,裁判官陈慧敏最后把案件押后至明日继续。

被告邹幸彤(36岁)涉嫌于2021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间,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会就文章是否涉煽动作争议

甫开庭,身穿绿色外套的邹幸彤手持一大叠文件步出犯人栏,向旁听席人士挥手示意。本为大律师的邹今没有律师代表,她自言将不争议大部份案情,包括其在《明报》、Twitter、Facebook发表文章等,惟她对文章内容有否煽惑含意、其宪法权利、检控是否合宪等均有争议。

官休庭让邹阅读文件

另邹表示至今仍未收到控方准备的开案陈词及承认事实。陈官亦表示该些文件理应于9月29日前交给法庭,惟她于昨日才刚收到文件。控方解释指,他早前曾就该些资料联络当时邹的代表大律师及事务律师,惟均没有回音,邹反驳她早就向控方表示审讯时将不会有律师代表。陈官最后决定先休庭,以供邹阅读有关文件。

将传召警司及警员作供

法庭于约1小时后重开,控方指邹对于大部份承认事实均未能同意,故需要传召两名证人,包括一名警司及一名证物警员作供。惟警司最早须今午3时才可到庭,且邹需时阅读相关口供,陈官终决定将审讯押后至明天继续,并预留本月25、26、29日续审,以供邹准备中段陈词,处理本案的法律争议。

案件编号:WKCC259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