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认旺角警署外参与暴动 非领导角色不涉人命伤亡 囚27至34月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网民前年11月发起“三罢”行动,有示威者曾在旺角警署外聚集,向警署投掷汽油弹。涉案的2女1男被指在场参与暴动,其中2人更曾站在示威者前排,案件今日(29日)判刑,法官指暴动涉及逾百人,又有人掷汽油弹,但考虑到事件非在危险的情况发生,3被告也非带头或号召角色,事件中未涉严重人命伤亡,于是判两女被告判监2年3月至2年10月,另一名刚成年的男被告则被判入教导所。

两女1男被告:周雅桐(19岁,女,发廊助理)、陈彦希(21岁,女学生)及张境祐(18岁),承认在弥敦道与太子道西一带参与暴动,周被判监34个月;陈被判监27个月;张则被判入教导所。

周曾举伞保护后方的人

辩方求情指,首被告周雅桐只是受现场环境影响,于是拿起雨伞保护后方的人士;次被告陈彦希则已感到后悔,明白自己的行为鼓催了他人参与;第3被告张境祐亦称受群众影响下才犯案。

当日有示威者向警署掷汽油弹

案情指,暴动事件期间,周站在伞阵及路障前排,亦曾在路障后蹲下并担起伞及木牌作盾牌,而她身后的示威者则向警署掷汽油弹。张则曾蹲下移开一枝金属杆,也曾站在前线,及曾与其他示威者推垃圾桶。

警方后来再次进行扫荡行动,而3名被告均在现场附近被捕。周及陈的手套均被验出微量柴油。

案件编号:DCCC314/2020